砀山县消协被民政部门授予“先进社会组织”称号
近日,砀山县消费者协会被民政部门授予“先进社会组织”称号。据悉,在民政部门此次表彰的20多个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中,砀山消协是唯一一家受表彰的消协组织。
砀山县民政部门通报显示,2012年以来,全县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取得很大成绩,对激发社会活力、反映公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应对自然灾害、推进慈善事业等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各类社会组织各尽所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次受到民政部门通报表彰的全县先进社会组织,均符合以下条件,即:遵纪守法,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制度完善,运作程序规范,党团组织发挥作用,社会责任感强,社会公信度高,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树立了良好形象。
近年来,砀山县消协通过政府搭台消协唱戏,积极参政议政,从抓重点、抓热点、抓创新入手,发挥消协组织特长和优势。其首创的“一会两站”消保维权工作模式不仅在被列入一项重要内容以及工作重点.
围绕国情社情民生,砀山县消协有序拓展工作,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消费教育,推进消费教育进校园活动;围绕群众关心关注问题,认真受理投诉及时化解纠纷,积极开展消费指导及服务行业消费者满意度评议,制定群体投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砀山县消协在全市消协系统还率先与县人民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与司法局建立人民调解委委员会,与单位建立互助关系,搭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沟通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