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铜陵市>枞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维权动态

官桥工商所加强流通环节散装食品标签监管

2012-11-28   作者:王琨 于全隽   浏览:2195
    “散装食品标识不规范,标签虽小,隐患却大”。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然而部分商家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对散装食品管理“散漫”没有标签、标签填写不完整、标签内容随意更改、标签未及时更换等问题时有发生。

    官桥工商所根据省市局的要求,就散装食品标签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检查。通过两个星期的集中整治,对辖区内的三个乡镇街道、市场及部分农村市场,进行了全面的巡查并给予耐心细致的指导。经过此次检查,规范和指导了的68家食品经营户标注散装食品和标签。今后官桥工商所将对辖区内尤其是农村的散装食品市场不间断的加强巡查和监管,确保散装食品市场规范、有序。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