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绩溪县伏岭镇农民许某开着一辆农用车载着一台微型收割机赶到歙县消协投诉,希望工作人员为其提供帮助。原来,许某今年9月在歙县某农机销售公司购买了一台价值1.8万元的微型收割机,但在使用过程中,屡次出现问题,经销商多次派人上门维修,但效果不佳,问题依旧,眼看农忙季节临近,许某找到经销商希望能彻底解决问题,但经销商以多次派人维修已经修好为由拒绝。
因许某为绩溪县农民,路途较远,为早点解决问题,歙县消协工作人员舍弃中午休息时间,当即联系经销商进行协调。经销商辩称,已多次派人上门维修,机器已经修好,达不到许某的要求是因为该机器为微型收割机,性能方面比不上大型收割机。但经过测试,该机器确实有问题,歙县消协工作人员又电话联系了该品牌地区代理商,详述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视,经过多轮协商,双方最终达成退货协议,许某将收割机退回,经销商折价退给许某1.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