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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被泄露 消协帮助终获赔

2012-12-07   来源:金寨消协   浏览:4336

 

案例简介:
2012年4月13日,消费者李某至我会投诉称,自己一直使用移动139****7854这个电话号码,并没有使用187****9759和159****0329这两个电话号码,自己也没有至营业厅开户,也没有授权他人开户,这两个号码怎么会在自己的名下,并且产生了35.82元的呆账,信息是怎么泄露的,这两个号码产生的费用不应由自己支付,请消协给予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我会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属实。后通知通信公司工作人员和消费者李某到消协调解。消协工作人员向商家宣传《消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后,通信公司最终同意找出上述两个号码的工单并提供给李某查询,通信公司向李某赔礼道歉,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情况,并提供一部手机给李某作为赔偿,消费者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本案是一起因个人信息被泄露而引起的纠纷。根据《消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其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个人隐私等人身权和财产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经营者依法予以赔偿。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时,不得要求消费者提供与消费无关的个人信息,未经消费者本人同意,经营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对外披露。根据以上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通信公司查清事实,并赔偿自己遭受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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