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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纷两年协商未果 消协及时处理解决

2012-12-12   来源:潜山县水吼消协分会   作者:夏效兵   浏览:4256

 

 
   纠纷两年协商未果  消协及时处理解决
 
 
【案例简介】
2012年4月10日,投诉人杨先生到我会反映其于2010冬季在水吼街某建材店购进装潢材料(白水泥、腻子粉、胶水等)用于房屋装修,但在装修后房子内外部均出现大面积脱落,其找店主协商多次,店主均已等供货老板来协商为由,一直没有结果,故房子也就一直没有装修好,拖延至投诉日期止。
【处理过程及结果】
  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后联系好投诉人杨某、被投诉人陈某、供货商老板王某前往投诉人的房屋装修现场查看经查看,房屋墙面及屋顶均有不同面积的脱落区域。在现场,投诉人与被投诉人各执一词:投诉人称在2010年冬季装修出现脱落情况后,就一直处在待工状态,要求被投诉人赔偿其所有损失。 被投诉人及供货商称是因为冬季气温低导致出现大面积脱落,与建材质量无关辩称,出现脱落情况后应当及时与销售商联系。针对未及时联系的情况,投诉人称其在2011年3月份曾经找过被投诉人一次,后因为要到县城带孙子读书,就拖下来了。对于仍然存放于投诉人装修房屋处的装潢材料(白水泥、腻子粉、胶水等),因时间过长,无法进行产品质量检测。随后在工作人员的多次协调下投诉人杨某、被投诉人陈某、供货商老板王某三方于2012年6月3日达成如下协议:1、被投诉人及供货商向投诉人支付现金4000元 2、房屋翻修由投诉人自行处理。
【案例评析】
 在日常消费过程中房屋装修所用的建筑材料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的重点,有以下几个原因:1、建材品种多,即使是同一品种,质量档次相距也比较大;2、部分销售商在销售过程中有欺诈消费者行为;3、消费者在装修过程中,因缺乏相关的专业知识,在选购材料时有一定的盲目性,不能准确地选择适合自己房屋装修的建材;4、在装修过程中,消费者要提醒装修人员按规操作。
 在本案例中,投诉人(消费者)未及时与被投诉人联系;被投诉人在投诉人上门协商过程中办事拖拉,不及时等是造成此次投诉的两个重要原因。因此,我们建议:1、在消费过程中,消费者一旦发现商品质量问题,就要及时和销售商取得联系;2、作为销售商,应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减少双方因延误造成的不必要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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