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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信息第七期

2012-12-19   来源:裕安区消协   浏览:2652

 

 
二零一二年第四期
                    (总第七期)
 
裕安区消费者协会秘书处
裕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股    〇一二年十一月三十日
                                                     
                                                      
 
2012年,裕安区工商局在省、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为重中之重,以查办各类食品违法案件为抓手,以建立健全食品监管长效机制为途径,以创新食品监管方式为目标,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锐意进取,扎实工作,有力地打击了各种食品违法行为,为营造放心满意的食品市场和消费环境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全区食品
安全动态

 
 裕安区范围内共有食品经营户3422户,批发户236户,食品批发市场2个。2012年裕安区工商局食品股共核发食品流通许可721户,其中新增食品经营户576户。为确保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今年裕安区工商局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创新举措。
一、严格市场准入,强化食品流通许可
制定《裕安区流通环节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对食品流通许可提出了高标准、严要求。建立食品经营户信用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档案,对食品经营户的信用评价情况和健康状况实行动态管理。
    二、加强食品监管机制
1、强力推进“票证通”系统常态化使用,对辖区内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进行全程监控。
根据安徽省工商局《票证通系统监管工作规则(试行)》,印发《关于加强“票证通”系统监管工作的通知》(裕工商[2012]82号)文件,要求各所确定专门人员,从事票证通系统监管工作,定期对票证通用户的主体信息、食品信息、食品合格证明、出票数量和销售单据、食品保质期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目前,我局辖区236户食品批发户、代理商均已安装使用了“票证通”系统,该系统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也越来越突显。
2、对流通环节批发商、代理商送货车实行备案登记。
根据省工商局《安徽省流通环节食品送货车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裕安区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送货车管理办法》,对辖区所有批发商、代理商的送货车实行备案登记,建立档案,张贴送货车标志牌。一车一牌、统一编号、统一管理。规定不符合食品储存条件和营运资格的送货车不予备案,未经备案的送货车一律不得送货,备案后的送货车不得直接销售食品给消费者。严防伪劣食品通过流动送货车“上山下乡”。
3、积极推行“一表一帐三书”式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约谈制度。
裕安区工商局通过推行“一表一账三书”式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约谈制度,扎实推进食品安全约谈规范化、制度化。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等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通过约谈进行不定期行政指导式提醒和预警谈话。提高食品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意识,及时预防和消除流通环节重大食品安全隐患。
三、开展食品质量抽样检验工作
制定《裕安区2012年度流通环节食品抽检工作计划》,先后开展了四个季度食品质量抽样检验工作,以及夏季饮料市场、端午、中秋节日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共抽检各类食品176组,其中乳制品5组,食用油2组。经检测,有19组食品不合格。
上述措施的落实与已在食品经营户中开展的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销货台账制度、不合格食品下架退市制度等互为补充,相得益彰。确保了食品安全的监管网络覆盖全区。裕安区工商局着力打造的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正在全方位强力推进。
 

食品领域申(投)诉情况

 
一、2012年裕安区工商局食品股、12315申诉举报中心、裕安区消费者协会秘书处受理消费者食品类咨询、申(投)诉情况
截止2012年11月底,共受理食品类消费咨询、申(投)诉65件次。其中申(投)诉47件,已办结47件,办结率100%;咨询18件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6万元。
二、2012年裕安区工商局查处食品案件情况
2012年度,裕安区工商局依法查处食品违法案件66件,结案58件,案值74741.8元,罚没款共计185868.74元。
三、2012年食品类消费者申(投)诉以及工商查处食品案件的主要特点
1、食品类申(投)诉受季节影响明显
高温季节气温高,湿度大,适合各种致病微生物繁殖。食物很容易腐烂变质,再加之病媒昆虫叮爬,污染食物,一旦吃了被病菌或病菌毒素污染的食物,就可能引起食物中毒。消费者反映的问题集中在:一是反应市场中销售的猪肉没有经过检疫,甚至还有假猪血出现;二是购买的散装食品标签标注信息失缺,且在销售过程中卫生防护不到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三是反映购买的食品变质、腐败。如购买的鸡蛋变质、发臭,贡糕变质,吃了后身体出现不适,汤圆、枣子中有虫子等;四是购买的啤酒饮料内有沉淀物等杂质。
2、工商查处食品违法案件的类型
裕安区工商局在日常监管过程中,查处食品案件类型主要有:一是食品经营户不细心,过期食品没有及时下架;二是销售的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标识不清,或者被涂改等;三是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以次充好;四是食品被查出不合格,国家已禁止销售,但经销商仍在销售。
 

食品安全
宣传培训

 
☆消费维权进校园☆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中小学生的消费维权意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在3.15来临之际,裕安区工商局食品股协同新安工商所执法人员来到新安中学,开展维权知识进校园活动。工商人员向学生们宣传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以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来历等有关知识,并针对中学生的年龄特点,结合该所近年来查获的具体案例,就如何科学健康消费、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消费权益、识别假冒伪劣商品等相关知识对大家进行了生动鲜活的现场讲座,并就学生们在日常消费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我局食品安全工作调度会暨培训会适时召开☆
    临近岁末,各项工作已到收官阶段,为加强我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我局于2012年11月9日召开全局系统食品安全工作调度会暨培训会。各工商所长及食品安全专管员参加会议,区局食品股对年底各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分管局长徐祥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徐局长就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两点要求:一要精心组织,积极行动,狠抓落实;二要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高压态势,确保年底各项目标圆满完成。同时强调,区局下阶段将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督查力度,对贯彻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和问责。
食品股还就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遇到的实际问题和突出矛盾对与会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
 

食品安全
专项检查

 
☆食品安全百日联合行动☆
2012年年初,裕安区工商局开展了食品安全百日联合行动。对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进行了专项清理。结合对全区代理商摸底排查工作,对辖区所有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进行了全面检查清理,各所建立完善了食用油经营户台账、酒类经营户台账和乳制品经营户台账。
 
裕安工商开展流通环节酒类市场专项整治
为切实加强酒类市场消费安全,提升酒制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裕安区工商局根据市局统一部署,自三月初开始,在辖区内开展流通环节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区局为此专门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并邀请市知名酒类企业迎驾集团打假人员到会,现场传授识别假冒“迎驾”系列白酒的专业知识。
专项行动以来,各所对各自辖区酒类市场进行调研,进行摸底排查的同时,通过虚心向代理商学习,掌握了各品牌白酒真假的鉴别方法。做到学以致用,成效显著。其中,新安工商所走访辖区品牌白酒市场的代理商,对白酒企业的生产车间、工序、设备、管理制度、实验室等生产工艺流程、获证条件、销售等情况与白酒企业代理商进行了深入交流,通过交流学习,提高了执法人员的鉴别真假酒的能力,共查获三个假冒知名品牌的白酒五十余箱,价值三万余元,执法人员当场依法予以扣押,并立案调查。此举受到了广大消费者和白酒企业代理商的一致好评。
 
☆裕安区工商局开展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检查☆
4月6日上午,由区工商局副局长徐祥同志带队,区局监察室、消保股、食品股、鼓楼工商所工作人员参加,开展了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检查。检查人员检查了鼓楼工商所辖区的烟花爆竹经营户、南门农贸市场的食品添加剂经营户14户以及辖区内最大的超市白云商厦。检查人员查看了经营户的各类商品,要求烟花爆竹经营户做好安全防火、进销货台帐记录,要求食品添加剂经营户认真做好临近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清理工作,并同时完善进货台帐。
 
☆开展严打食品非法添加和严打“地沟油”专项行动☆
2012年4月份,裕安区工商局继续开展严打食品非法添加和严打“地沟油”专项行动。对南门农贸市场的食品添加剂经营户进行了彻底检查,查获无QS食品安全认证的五香粉、食用色油彩,过期泡打粉和橙黄素等食品添加剂经营户4户,督促辖区工商所当场签发整改通知书4份,对4户经营户予以立案查处。查获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铃兰”牌味精9988克,对三户销售假冒味精的经营户进行了立案查处。全局辖区19户经营食品添加剂的经销商都按要求建立了进销货台账,履行了进货查验等制度。对辖区内2户从事餐厨废弃垃圾处理的经营户,联合质检等部门加强督查,建立月报制度,对其成品的流向加强了监管,做到产量清,去向明。
 
☆裕安工商不畏高温 全面围剿“毒奶粉”☆
7月22日,新闻媒体曝光了南山慧聪奶粉有五个批次含强致癌物,裕安区工商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排查。区局食品股在第一时间通过“票证通”系统进行网上追溯,紧急约谈代理商,对该品牌奶粉在我局辖区的销售情况进行详细的了解,督促其迅速进行批次排查。7月23日、24日,全局工商执法人员冒着酷暑炎热,对辖区各大超市、奶粉专营店进行“地毯式”检查,对照问题奶粉的批次逐项排查,同时对经营户进行宣传、引导、教育,发现同一批次问题奶粉,立即先行下架封存、登记,第一时间向当地工商所汇报。通过连续多日的高温会战,我局辖区未发现“毒奶粉”流入,进一步筑牢了食品安全防线。
 
☆裕安区工商局开展中秋、国庆两节市场食品安全检查☆
中秋、国庆节将至,为净化我区节日食品市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9月18日,由区工商局谢新红局长带队,区局企业股、食品股、办公室等人员参加,开展了对徐集、固镇等地大型超市和食品店等食品安全检查。检查中,检查人员要求食品经营户认真把好进货关,把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进货台账等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不得采购、销售无合格证、无QS标志及来路不明的月饼及其它食品。
 

食品监管
典型案例

 
☆工商快速出动 及时化解纠纷☆
2012年3月16日是个周末,我局谢新红局长获知一个重要信息,我局辖区独山镇镇河南村一许姓人家十一个月大的男婴因肾衰竭不治身亡。因当时媒体曾报道国内某知名品牌的奶粉经抽检发现黄曲霉素M1超标,而黄曲霉毒素M1为一类致癌物,对人及动物肝脏组织有破坏作用,严重时可导致肝癌甚至死亡。该户人家悲恸之余,认为男婴断奶后服用的某品牌奶粉是导致其死亡的罪魁祸首,故召集亲朋好友几十人,准备第二天到销售奶粉的独山镇某超市兴师问罪。
闻讯后,谢新红局长感到事态严重,若不及时化解制止,极有可能引发群体性冲突事件。遂紧急召集食品股、监察室等股室和独山工商所工作人员到区局碰头,分析事情原因,研究处理方案。根据谢局长的部署,区局各部门分别行动,独山所工作人员连夜赶回独山,首先找到许姓人家,主动介入,耐心说服,稳定情绪,并现场对婴儿所喝的奶粉进行了封存取样,然后又赶到超市,对该批奶粉的进销货情况进行了解。食品股负责人召集六安的奶粉批发商进行了约谈,向他们通报了事情的原委,要求他们出具该批奶粉的出厂检验报告。同时与该奶粉六安办事处负责人、大区经理取得了联系。第二天,一部分人员将抽样奶粉送到合肥省质检院进行质量监测,另一部分人陪同批发商、办事处负责人赶到独山,携带该批奶粉的出厂检验报告与许姓人家进行了沟通。
由于行动迅速,态度诚恳,许姓人家的悲愤之情暂时得到平息,同意在工商介入下,理性反映诉求。后来,经省质检院监测,该批奶粉各项指标均为合格,看到质检报告,许家人心中的疑虑彻底消除,对经销商的怨恨也随之化解。在此基础上,我局又督促奶粉生产企业,给该户人家一定数额的人道补偿,许家人深表感谢。一场纠纷终于圆满解决。我局在此事件中所做的大量工作,得到了消费者、经销商、生产企业的一致好评!
 
☆政企联手打李鬼 假冒味精无处藏☆
2012年4月12日,鼓楼工商所会同山东铃兰味精有限公司对南门农贸市场内销售的 “铃兰”牌味精进行了专项检查,查获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铃兰”牌味精9988克。 
    12日清晨,位于山东文登市的山东铃兰味精有限公司打假工作人员风尘仆仆来到鼓楼工商所,称在南门农贸市场内有销售假冒其公司生产的“铃兰”牌味精的情况。鼓楼工商所执法人员快速出动,立即赶往该市场,根据该公司提供的情况,对市场内的所有经营调味品的商户进行了突击检查。共查获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铃兰” 牌味精9988克,经该公司打假人员现场鉴定,均为侵权产品。
 
☆ 假冒“加加”酱油被当场查扣☆
外包装和知名品牌“加加”酱油非常相似,但价格却和知名“加加”酱油不一样,近日,裕安工商局新安工商所在辖区市场发现涉嫌假冒“加加”酱油,被工商执法人员当场查扣。 
    6月8日,新安工商所在新安辖区一家超市发现一种酱油,外包装和知名品牌“加加”酱油非常相似,但是价格却比真品“加加”酱油低许多。真品“加加”酱油包装瓶低部标示有突出“加加”字样,这种酱油没有;将两种酱油上下晃动时,出现的泡沫也不一样,真品“加加”酱油上下晃动以后,泡沫细小而且马上就消失了,而这种酱油上下晃动时,泡沫大,一时不能消失。通过执法人员对经营者的询问得知,这种酱油是送货车送来的,送货的人并告诉经营者这种酱油很便宜,让经营者去销售。经营者认为有钱可赚,就下了五箱共60瓶,卖了一瓶,还剩下59瓶。于是,执法人员告知经营者该酱油涉嫌假冒,将通知厂家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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