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Iphone4s无法使用?
很多人心中都有一个“苹果”梦,不仅仅因为使用苹果的产品已经成为一种时尚,更因为其精致的外观、齐全的功能,用起来得心应手而得到青睐,消费者朱先生也不例外,他到六安市某通讯公司买手机,经过精挑细选后锁定了苹果的手机Iphone4s,付款拿到手机后朱先生兴致冲冲的想体验一下苹果手机的强大功能,但是营业员却说手机需要先安装相关软件,不然不能使用,朱先生纳闷了,花了4400元买的手机不能使用,我买它干嘛?就没理会营业员的话,但是很快消费者发现手机不能发送信息,不能保存资料,到商家处询问,手机需要越狱,费用200元,原来新买的苹果只支持安装Itunes(一款媒体播放器的应用程序 )中的软件,Itunes基本都是收费软件,而越狱后的手机就能摆脱限制,自由安装各种软件了,另外苹果手机的应用系统和其他手机是不相同的,要将旧手机上的通讯录、资料等转到苹果手机上需要加收388元,消费者简直无语了,早知道这么麻烦,就不赶潮流买Iphone4s了,现在买也买了,又不能退货,只能又花了588元,但是消费者终究是气不过,投诉到了金安区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协会人员接到投诉后就联系了商家负责人,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消费者协会办公室共同协商解决问题,消费者情绪很激动,觉得商家没有事先告知消费者手机使用需要的后期费用,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欺诈行为,要求商家退还后续费用588元,消协人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后商家终于同意退还消费者588元的费用,消费者很满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虽然消费者是自己决定要买Iphone4s的,但是按照常理来讲,新手机装上SIM卡就可以正常使用的,而商家在消费者购买之前并没有告知Iphone4s正常使用之前是要安装相关软件的,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本案例给商家上了一堂维权课,也许商家是在无意中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的,但是既然侵权了就应该承担应有的责任,希望广大经营者能够引以为戒,保护消费者权益,同时也能提升自身的形象,减少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