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消费需注意
随着春节临近,节假日期间正是出游的旺季。为保障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春节,太和县消协提醒消费者在出行时做到以下几点注意:
一、旅行社选择方面
消费者在出行前可多找几家正规的、信誉好的旅行社进行比较,选择相对成熟且游客普遍反应较好的线路出行。在签订合同时,要详细审查合同条款,注意合同中旅游服务内容是否具体,如车船票、住宿、景点门票的价格和旅游景点数量,旅游目的地、起返时间、交通工具名称、食宿档次等,以及旅行社的违约责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消费者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后,一旦出现问题,也有据可依,对于因不可抗力中断旅游的,合同中应该注明解决的办法。
二、出行购物方面
消费者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性消费。消费者尽量不要在导游组织下集中到某个指定地点购物,防止买到价高质次物品,如若购物,可以选择到当地比较大型的超市购买。在购物时,一定记得要索要并保管好发票,以便于在发生消费纠纷时,进行维权。对于不提供购物凭证和必须提供的证书、手册的贵重物品,消费者应当拒绝购买。
三、出行餐饮方面:
出行时针对当地品种繁多的各色美食小吃,要选择环境相对比较卫生的地点就餐,防止发生腹泻等情况。就餐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随身物品,照看好自身边的小孩。在有发票的地点就餐时,要索要发票,并注意保全相关证据。消费者一旦遇到被侵权的情况,应及时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有效维权索票据、存证据。
消费者在任何场所进行消费或交纳任何费用时,请索要正规票据,并核对交费清单,出现价格纠纷后,请保存好发票、收据、消费明细单等相关证据,出现纠纷及时拨打12315申诉电话或12358价格举报电话,也可以直接到消协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