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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旅游消费警示

2013-01-25   来源:无为消协   作者:无为消协   浏览:2569

 

春节将至,很多人想利用这黄金周长假期和亲友出去游玩。无为县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出游的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
1. 报团出游要详细仔细选择好旅行社。注意选择证照齐全的旅行社。旅游价格并非越低越好。要签订正规的旅游合同。旅游合同中一定要尽量详细,对景点、食宿标准、车辆、线路、购物、自费项目等相关细节,乃至于每一段行程的大致时间都要明确清楚,最后制定出行程表,由游客和旅行社签字或盖章,各执一份。游客在交纳费用后,应要求旅行社开具由税务局印制的发票,并妥善保存好,日后一旦发生纠纷,可作为重要证据。
2. 出行要看管好财物,要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春节期间出游的人较多,游玩时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财物,游客要尊重当地的文化、宗教、风俗习惯,不破坏、不打扰,保障顺利游玩。旅行合同中如包含潜水、滑雪等高风险项目,游客应视自身情况量力参与,并尽量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遇到纠纷依法理性维权。黄金周出游,可能会发生航班延误、火车晚点或者导游服务质量问题。希望消费者在发生类似冲突事件时能保持冷静,与导游、旅行社协商解决。如果仍不能解决,在保存好票据、合同、照片等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可在完成行程后到出游报名所在地的消协或工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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