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自成立以来,县消协在县委、县政府府的领导下,在县工商局和有关部门的关怀和支持下,积极开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业绩,受到了社会和广大消费者的赞扬,得到上级消协及领导的肯定。濉溪县消费者协会自成立以来被中消协授予“先进集体”称号1次,被省消协评为“先进集体”3次,每年都是市级消协先进集体。
县消协自成立以来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消费者教育和咨询服务体系建设
1、认真组织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我们坚持以继承和创新相结合的理念开展好每年的3·15活动,开展3·15专题晚会、3·15县长电视讲话、3·15媒体专栏(专刊)、商品(服务)比较试验、现场受理投诉等等3·15专题活动。围绕年主题共组织各类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100余场次,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50余场次,组织文艺演出12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0余万份。每年的3·15纪念活动已成为我县消费维权的重要手段,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2、做好消费警示和提示工作。县消协自成立以来在各媒体上刊发消费警示和提示2万余个,并2006年建立了县消费者协会网站,很好地指导消费者科学健康消费。
3、开展消费教育和指导工作。县消协为了提高消费者的法律意识,认真开展消费教育和指导工作,把对农村消费者及中小学生的消费教育作为工作重心,自成立以来,共开展“送法四进”(送法进企业、送法进商场、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学校)活动350余次,覆盖率达100%,并于2011年建立了濉溪县首个消费教育指导学校。
二、加强“一会两站”建设,完善健全消费者协会组织和网络体系
4、建立“一会两站”制度。县消协自2006年着手建立“一会两站”,健全“一会两站”工作制度,规范“一会两站”工作程序,到目前为止,全县共有13个基层消协分会,241个投诉联络站和消费举报站,覆盖率达90%以上,为基层消保维权尤其是农村消费者的维权提供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5、成立消费维权志愿者队伍、消费义务监督员队伍。为了及时掌握消费信息,扩大了社会监督面,我们建立消费义务监督员制度、消费维权志愿者制度,我会现有消费义务监督员110名、消费维权志愿者68名。
三、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营造健康、诚信、和谐的消费环境
6、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拓展监督领域。县消协自成立以来针对广大市民及农民朋友们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200余次,并通过调查报告、情况反映、致函建议、参与听证等多种途径,充分反映消费者的意见和呼声,促使国家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制定相关政策、规定。
7、积极参与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县消协要围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重点,积极参与工商、质检、物价、卫生、食品药品等有关行政部门组织的市场监督、检查150余次,提请有关行政部门进行综合执法检查10次,确保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企业信用建设,促进行业自律
8、开展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县消协共评选出出省级诚信单位27家,市级诚信单位274家,县级诚信单位713家,并对已取得“诚信单位”的企业实行动态管理,一旦发现有不诚实守信,侵害消费者权益等方面问题,经核实后将予以摘牌。。
9、建立健全诚信联盟机制。县消协按照省市消协的工作部署,建立诚信承诺联盟机制,经企业自愿申请,我县现有入盟企业62家,所有入盟企业均签订《入盟企业社会责任承诺书》,承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提高了企业诚信自律意识,切实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营造健康、诚信、和谐消费环境,为建设诚信濉溪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建立消费纠纷多元化处理方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0、认真受理投诉,热情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县消协自成立以来,共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13万余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4000余件,调解率达90%以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200余万元,很好地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11、成立消费纠纷和解机制,进一步拓展消费维权渠道。县消协于2011年成立消费纠纷和解机制,确定县电信分公司等8家企业作为开展消费纠纷先行和解活动的试点单位。两年来,通过和解机制,解决百余起消费纠纷,为消费纠纷的及时高效处理节约了成本,加强了企业的自律意识。
12、建立“保护消费者权益巡回法庭”,健全完善“诉调对接”机制。2009年6月,县工商局、县法院、县消协联合成立了“保护消费者权益巡回法庭”,组建“保护消费者权益巡回法庭”工作组。“巡回法庭”坚持“快受理、快审理、快结案、快执行”的原则,依法、及时、快速、高效审查和执行消费维权案件200余起,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13、成立消费调解委员会,引入“调调对接”机制。2010年4月,我县消费纠纷调解委员会在县消协正式挂牌成立,创造性地开展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现了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机衔接和互动,有效化解了多起消费矛盾纠纷。
六、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高消协系统队伍素质
14、成立县消费者协会秘书处。2010年,省消协、省工商和省编办决定在省、市、县及少数市辖区消协设立秘书处,并面向全社会招录了274名工作人员,纳入编制和预算,我县消协秘书处招录了3名工作人员。
15、加强秘书处规范化建设。为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县消协制订了县消协秘书处规范化建设方案,设立职能机构,规范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工作行为,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并汇编成册,制订了目标管理考评方案。
16、注重加强对全县消协系统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通过省市县消协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学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合法同》、《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相关法律法规30余次,参训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