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警示三十九:
须防汽车消费纠纷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已走进普通百姓家。有关汽车消费纠纷日益增加,成为新的投诉热点。从消费者投诉所反映的问题来看,汽车消费纠纷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汽车配件存在以假充真现象:消费者赵某因车发生烧机油坏掉到某汽修厂维修,汽修厂老板孙某承诺为其更换的汽车零件都是大众原厂件和4S店一样。后车修好后,消费者发现此零件非原厂件。
二、汽车零件存在偷梁换柱现象:消费者马某以16.8万元购买一辆某牌汽车,销售商告知此车发动机是电喷的,可是消费者在做汽车保养时发现发动机是直喷的,两者价格相差6000余元。
三、未到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保养或维修导致失去索赔权:消费者王某未定期到厂家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汽车保养,后汽车发动机气门摇臂在“三包”期内毁坏,销售商拒绝更换、维修。
为此,太和县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注意以下五点:
一、在选购车辆时,应找懂得汽车专业知识的朋友一起去购车,选购时要考虑车辆返修率、在本地是否设立售后服务点、配件和服务的价格等因素。
二、提车时要仔细检查车况,重要部件的性能、察看外观、配件、机械部件和内饰装潢等配置是否与承诺、说明书和宣传材料中所说相符,同时对交接表中所列内容逐项进行验收,确定没有问题才能签字。
三、在使用车辆前,要仔细阅读“用户使用手册”,车辆在“三包”期内,请到指定的特约维修点进行维修和保养,以免失去索赔权。
四、保存好消费凭证,维修保养过程中与商家关于质量方面的约定最好用书面形式并签字盖章,不用或少用口头约定,以防出现纠纷时口出无凭。
五、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12315申诉举报热线申诉,也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