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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消协2013年第二期《简报》

2013-03-06   浏览:4138

 

消费者协会简报

(总第301期)

 201336

维权案例

   

           存话费送手机 办理需谨慎

近日,长江路工商所接到12315中心转来的两起投诉,消费者郑女士和消费者江先生举报铜陵市某通讯器材经营部销售的手机套餐欺骗消费者。接到投诉后,长江路工商所对此事高度重视,积极联系商家负责人进行调查。经过多方了解,该通讯器材公司推广的“预存1100话费套餐即送手机、平板电脑”的套餐是和某通讯公司联合开展的,消费者预存1100话费,即可免费领到手机一部和平板电脑一台,其中50元话费当场到账,余下1050话费分三年返还,但对消费者每月话费使用额度有一定限制。消费者认为商家当时的现场宣传有误导消费者之嫌,希望能够在工商部门的帮助下退货。

2013年1月10日上午,工作人员邀请争议双方到长江路工商所会议室进行现场协商。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经营者同意消费者办理退货手续,但消费者需自行承担已使用的电话费,并按照千分之五的比例付给商家折旧费。消费者对此结果也表示接受,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调解结束后,经营者和消费者均对工商人员尽职为消费者维权表示感谢。

预存话费送手机这种销售方式在如今手机销售市场已屡见不鲜。在此,长江路工商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办理此种套餐前一定要谨慎考虑,向商家了解清楚套餐包含的内容,话费使用是否有限制等,并签订书面合同。

成城

维权案例

       安装固话 未尽告知起纠纷

“怎么外地的亲戚都说我家电话打不通呢?”2013年2月18日,刚过完春节没几天,张先生就向市消协投诉,张先生2012年7月份,通过通讯公司办理了应该套餐,该套餐包含宽带和一部固定电话,固定电话为免月租的,当时,该公司的工作人员为张先生家安装试机时一切正常。但是,2013年春节期间,张先生的很多外地的亲戚联系张先生都说他家的固定电话平时都打不通,张先生通过查找发现,他家的宽带调制解调器只要关闭,所捆绑的固定电话就打不通了,张先生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因为该公司安装固定电话时并没有告知其这一情况,电话打不通也给其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在同商家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选择向市消协投诉,同时提出两个要求,一是要求该公司就工作不到位给消费者带来的损失进行道歉;二是退还多收的固定电话费用计200元

市消协工作人员在接到投诉后及时进行处理,商家通过调查后,并从消费者的通话记录来看,张先生确实不知道调制解调器关闭时固定电话就无法使用,这也与工作人员当时在安装时的确没有告知张先生这个情况造成的,商家发现张先生虽然固定电话安装了几个月,但是,使用的费用很低,同意退还张先生8个月的,即每个月15元的相当于同等情况的月租费用,合计120元,张先生却始终坚持200元的赔偿。市消协认为,既然事实已经清楚,商家也承认在服务中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同意积极和解调解,经协调,商家最终向张先生赔礼道歉,并按一般固定电话使用费用退还张先生这几个月的电话费200元,张先生对此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朱婧

维权案例

机器坏了不予包修  经调解商家终退货

当事人汪先生日前在某店铺购买了一个鼓风机,当时店家承诺保修1个月,但买回去仅仅用了20天,鼓风机就坏了不能用,拿到店内店家也不予维修,希望工商部门协调处理。西湖工商所执法人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立即到该店铺内核实情况,并向该店主讲解、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知识,告知其应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履行义务,店主当即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退还了消费者购买机器的60元货款,消费者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曹洪

维权一线

消费者权益无小事  消协工作人员站好春节岗

    春节期间,广大消费者购物需求显著增加,随之而来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现象的不法行为也会出现增加的势头,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捍卫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铜陵县消费者协会天门分会在2013年春节放假之初,就已经拟定好了周密的值班安排,克服了分会工作人员较少且部分工作人员居住在外地等困难,确保节日期间每天都有两名工作人员同时在岗,做到热情接待每一位前来投诉的消费者,同时畅通投诉电话,做好消费者投诉记录;分会工作人员对于当场能够处理的消费者投诉,当场给予处理,对于当场不能够处理的,工作人员会耐心细致地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并详细告知消费者办理期限,对于不属于分会工作范畴的,分会工作人员也会细心地告知消费者,并明确解决问题的相关部门。

      春节期间,天门分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起,均已成功处理,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余元。这两起投诉:一消费者在铜陵县天门镇天门村一商店内购买的爆竹,无法正常燃放,遂后便拨打了分会电话,要求解决,工作人员获知这一情况后,便详细询问消费者在购买爆竹时的一些情况,并进行了仔细记录,随后又积极与销售该爆竹的商店负责人进行联系,仔细询问了店内所售爆竹的详细情况,在得知该爆竹为本地生产后,又积极联系该爆竹的生产商,经过检查该爆竹无法正常燃放的症结在于引线接触不良所致,最后该爆竹生产商对消费者进行了赔偿,消费者对于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另一起投诉为:消费者吴某,在铜陵县天门镇董店街道一移动通信店内,参加了“预存1200元宽带费用赠送手机一部”的活动,第二天发现获赠的手机屏幕与听筒质量有问题,无法正常使用,遂要求店主重新换一部,但店主以吴某自己损坏为由不予调换。分会工作人员接到该起投诉后,首先便详细询问吴某是何时参加该项活动的,何时发现手机有问题的,并对问题手机进行了仔细检查,经过检查和询问,确认手机确系吴某使用不当造成,随后,工作人员积极联系通信店店主,就手机处理问题与店主进行了细致沟通,最后店主同意免费给予维修,吴某表示对处理结果感到满意。

      消费者心中的满意,是对分会工作人员工作的最好肯定;消费者口中的谢谢,是对分会工作人员新年的最好祝福!2013年春节已经结束,但是天门分会工作人员为人民服务的信念不会驻足,为消费者捍卫合法权益的理想也不会懈怠,该分会工作人员将会继续秉承消费者权益无小事的工作态度,保持勤民、爱民、为民的工作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天门工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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