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餐收取餐具费一案
2013年2月份,消费者郭女士在某商场五楼一火锅店吃饭,被收取5元就餐餐具,认为不合理。于是拨打12345政府热线反映此事,请求有关部门给予处理,讨回公道。
琅琊区工商分局12315、区消协接到转办单后,立即组织有关工作人员进行调查,经调查,上述反映情况属实。工作人员对火锅店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当场退还消费者多收的一次性餐具费用,消费者对处理意见表示满意。
这是一起因就餐被收取一次性餐具费用的消费纠纷。
安徽省行业协会对餐饮业有明确规定:任何餐饮服务业不得在就餐中另收取一次性餐具费用。但目前仍有部分餐饮服务业认为消费者不知道此项规定,就餐后算账时仍然另收取餐具费。对该店另收取餐具费问题,辖区工商、消协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将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餐饮业高度重视,不在同行业中再出现此类现象,确保消费者合理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