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工商局、消协系统二0一二年度消费维权典型事例
事例一:
开发商延期交房 诉调对接获赔偿
2012年7月,吕某等37位消费者委托律师先后向明光市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反映明光市某房产公司违反合同,延期交付房屋,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状要求该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明光市人民法院接到民事诉状后,将此案交明光市诉调对接办公室进行诉前调解。经明光市法院、市工商局、市消协联合调解,最终,开发商赔偿消费者共计805785元。
事例二:
爆竹炸伤人 赔偿一万元
经调解,经营者最终赔偿消费者各项经济损失10000元整。
事例三:
电动车爆胎受伤害 消费者维权获赔偿
消费者
经调解,经营者赔偿罗先生各项损失9000元。
事例四:
经营者虚假宣传 消费者积极维权
消费者贾某于
通过调查了解,该眠尔康胶囊属于保健品,经营者在宣传中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经调解,经营者最终全额退还给消费者5280元。
事例五:
药店推荐错用药 维权一年终获偿
女大学生陈某于2011年12月在理发店理发被卷发棒烫伤,留下一块疤痕。理发店负责人带她去医院治疗,并按医生处方去药店购药。由于药店无此药,店员向其推荐了另一种药,消费者使用后却出现伤口化浓感染、色素沉积。后经南京医生诊断,因该药使用不当,消费者只能等半年后进行激光治疗。无奈的消费者向南谯区工商分局12315中心投诉。
历经一年,经多次调解,2012年11月,理发店与药店共同赔偿消费者医药等费用3000元。
事例六:
收割机频出故障 农民投诉得解决
消费者俞某在定城某农机专卖店购买一台价值81000元的收割机,经常出现故障。2012年农忙期间,收割机再次出现故障,俞某便将收割机运到销售部要求维修,但经营者一直以各种理由予以推脱,俞某焦急万分,于5月22日向定远县工商局12315投诉。
经查,收割机出现故障是由于接口处再次发生断裂造成。经调解,经营者免费为消费者更换一个价值3000元的新机架。
事例七:
酒店擅自改菜单 工商调解双满意
消费者完颜先生于2012年5月3日在滁州市某酒店预定了42桌酒席,并拟定了菜单。菜单中明确注明了“甲鱼”这道菜。5月6日,正式酒席上却没有“甲鱼”这道菜,消费者与经营者协商未果,便向滁州市开发区工商分局投诉。
经调解,酒店负责人向消费者诚恳道歉,并给每桌赔偿30元,共计1260元的赔偿。
事例八:
美容无效果 投诉获赔偿
张女士于2012年6月11日去凤阳县某美容店做美容,服务费为1100元,双方约定美容效果是原先的黑斑淡化,且皮肤可以做白做细。服务结束后,不仅脸上的斑没有达到店主的承诺,反而在脸上新增了一块黑斑和伤疤。消费者与商家协商无果,便到凤阳县工商局投诉。
经调解,最终由经营者一次性赔偿消费者人民币计900元整。
事例九:
异地修车被强制收费 工商维权讨回损失
经调解,汽修站向消费者作诚恳道歉,并当即派人把多收的585元打到
事例十:
擅自更改旅行合同 315调解获赔偿
消费者何某于2012年8月跟随来安县某旅行社的旅游团旅游,在旅途中发现所走路线与旅游合同上约定的路线不同,并且对旅行社的服务也不满意。何某与旅行社负责人多次协商无果,便向来安县工商局12315投诉。
经过调解,旅行社赔付消费者经济损失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