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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市开展电动自行车“三包”责任规定培训

2013-03-28   来源:明光市消协   作者:明光市消协   浏览:5689

 

为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消费市场秩序,宣传省电动自行车“三包”责任的规定,提升行业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观念,全面维护我市电动自行车消费者合法权益。326日下午,明光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联合组织辖区电动自行车经营户开展集中培训学习。

培训会上,市工商局副局长杨晓祥介绍了本次培训会具体开展情况,他要求各经营户认真学习,在日后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制度上墙,并尽快将电动自行车“三包”责任规定报送所在品牌生产厂家。市局消保股施广宇组织经营户学习《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安徽省是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徽省商务厅关于电动自行车修理、更换、退货责任的规定》,对规定中涉及权利义务的几点进行了重点讲解。最后,市消协秘书长徐学义还带领大家学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

电动自行车经营者纷纷表示,通过培训更加明确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学会了解决消费争议的方法,同时也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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