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卢某于2012年10月15日在六安的一家4S店买了一辆某品牌的轿车,开了五个月一直没出现什么问题,2013年3月12日晚上下乡时不小心碰到了路边的石墩,将车子左前叶子板和左前门刮掉漆了,仔细一检查,消费者更是讶异:刮坏的地方竟然有腻子,里面还有一层漆,这是钣金和喷漆的痕迹,难道自己买了辆翻新车?消费者怒气冲冲的将车子开到了4S店要求经销商对车子进行全身检查,如果发现有其他翻新迹象,经销商必须无条件为消费者更换车辆,如果只有左前门和左前叶子板有翻新迹象,经销商应该免费为消费者更换左前门和左前叶子板,经销商不同意,消费者无奈之下投诉到了金安区消费者协会。
金安区消协人员接到投诉后十分重视,和消费者一起到4S店了解情况,经销商表示他们不可能销售翻新车,消费者买车已经五个月了,而钣金和喷漆的迹象一周后就会无法鉴定,而且消费者的车子当时因为无货也是临时从其他经销商处调货的,无法界定是谁的责任,所以他们不能给消费者任何承诺,否则会对其声誉造成极大的影响。经过消协人员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经营者为消费者更换车子左前门和左前叶子板并进行安装和喷漆,另外补偿消费者现金4000元,作为终结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据了解厂家在出车前会经过非常严格的检测,发生问题的可能性较小,汽车在装载途中以及进店、试车、挪车时,出现刮擦需要补漆的可能性较大,但本案例中车主购车已经数月,是否有刮擦现象不得而知,责任无法界定,而要进行全车检测的成本较高,为尽快化解双方矛盾,在消协的调解下,双方最终各自做了让步,达成以上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