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是买车一族必须要购买的保险消费品,不仅有交管部门规定购买的交强险,还有很多其他不同功能不同价位的险种供消费者选择。但买了车险就可以真正做到省心了吗?今年2月底,市民
市消协接到投诉后,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协商,保险公
长期以来,保险公司和汽车维修商既是伙伴又是对手,维修商通过保险公司招揽生意,保险公司通过维修商提供车险产品。但是双方又存在矛盾,保险公司怀疑维修商刻意强调损害,更换不必要更换的部件,以获得更多的维修费用,而维修商也认为保险公司会为了少支付保费,故意压低价格,删除一些受到损害应当更换或维修的部件。这样争执的结果,受伤的只能是消费者。
目前通用的做法,一旦发生事故,先由维修商检查事故车,拿出修理明细交由保险公司审查,保险公司更改或者删除其认为不合理的地方,再和维修商商议最终的维修方案。这个过程首先没有考虑消费者的利益,完全是公司之间的商业协商,如果保险公司实力强,则维修商会降低维修费用迎合保险公司,如果维修商实力强,则保险公司只能接受相对高昂的维修费用,最终损害到其他投保人的利益。
要解决这个矛盾,双方必须回到原点,回到挽回消费者损失的初衷上来,车主既是保险公司的顾客,也是维修商的顾客,是双方的上帝。在车辆定损时应当充分考虑到消费者的利益,当然由于消费者在维修领域是外行,没法给出专业的意见,那么保险公司可以加强追加定损的服务,也就是说如果维修之后,消费者仍然发现问题,保险公司应当积极配合追加定损,继续维修直至消费者满意,而针对一些不易发现的问题,如果日后才暴露出来,那么保险公司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