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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工商局、市消协组织电动车经营户学习电动自行车“三包”规定

2013-04-19   作者:芜湖市消协 朱敏   浏览:5324

     近日,安徽省工商局、质监局和商务厅联合发布了《关于电动自行车修理、更换、退货责任的规定(试行)》,明确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的修理、更换、退货的“三包”责任。至此,我省电动车售后三包服务有规可依。为更好地落实此项规定,4月17日上午,市工商局消维中心、市消协组织电动车经营户学习了《电动自行车修理、更换、退货责任的规定》,芜湖日报、大江晚报等媒体单位应邀出席。

  座谈时,市局消维中心工作人员对电动车“三包”规定作了深入详细的解读,并与电动车经营户就十分关心的如何判定“材质性断裂和过载性断裂”等具体问题进行了探讨。同时向电动车经营户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认真组织员工学习电动车“三包”规定,鼓励企业执行高于国家标准的“三包”承诺;二是与外省电动车供货商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确保电动车“三包”规定落实到位;三是各电动车经营户要切实贯彻执行《规定》要求,对拒不履行“三包”规定的经营户,工商部门将依法严厉查处。四是建议有条件的商户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市局消维中心将定期对服务站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

  电动自行车作为一种重要的代步工具,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其“三包”规定涉及面极广,通过举办此次座谈学习,向经营者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三包”规定,为我省首部关于电动自行车修理、更换、退货责任的“三包”规定的正式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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