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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面积少 消协帮协调

2013-05-08   来源:全椒县消费者协会   浏览:3890

 

【案情简介】
  2012年3月,郏先生在全椒县某房产公司购买商品房一套,储藏室一间,当时每平方米单价为2500元,并且签订了购房合同。合同上标明:储藏室建筑面积暂定为18.28平米其中套内面积14.62平米,公摊3.66平米。随后,梁先生缴纳了全部房款。可2013年初交房测量时,郏先生才发现,房子面积比合同上的面积小了1.53平米,当即要求开发商退还购双倍差价。
【处理过程及结果】
  补偿金额双方存在分歧,多次协商解决未果,于是郏先生向全椒县消协进行投诉。2013年4月,经消协调解,开发商一次性退还给消费者郏先生购房款共计3800元,为郏先生挽回了经济损失。
【案例评析】
全椒县消协提醒消费者,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商品房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消费者有权退房。消协工作人员还表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购房“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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