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高考指日可待,考生紧张备考,家长也开始张罗为孩子订高考房。近期六安市消费者协会接到多起由预定高考房引发的投诉。
投诉主要集中在有的家长,没等考生确定考点,就在考生学校附近或可能的考点附近订下高考房并按宾馆要求交纳“定金”或“订金”。等到考生确定考点了,发现原来订下的高考房离自己所在的考点太远,要求退房,宾馆拒绝退“定金”或只退部分“订金”。
在此,六安市消协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
1、要分清“定金”和“订金”
“定金”是规范的法律概念,是一种担保形式;而“订金”并非法律语言,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两者的法律效力也是完全不同的;如果买方交付的是”定金“,那么买方违约则定金将由卖方没收,卖方违约则必须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买方交付的是”订金“,那么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
此外,在日常的经济活动中,常看到合同中将“定金”写为“订金”。其实“定金”与“订金”虽一字之差,法律后果却大不一样。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给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订金通常看作一种预付款,当双方或一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约定时,订金应予以返还,但不适用双倍返还原则。
2、约定要明确
预订高考房时,最好与经营者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具体的收费标准、入住房号,入住时间等。如果是网上订房,建议消费者最好提前实地考察高考钟点房的周边环境、内部设施、服务质量等情况,并签订详细的订房合同,防止临考前出现突发情况。一旦发生纠纷,可以凭借协议,向消协或工商部门投诉。
3、不要急于订房
最好等到考生确定考点之后才预订高考房,以便考点变动,退房带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