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哪些途径维权呢?
1、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有关行政部门是指工商、物价、标准、计量、卫生等行政管理部门。
3、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解决。这种情况一般是以大批量商品的买卖为前提的。由于购买的商品量较大或价值比较昂贵,为防止纠纷的发生,保证商品的质量,购买方与经销方在合同中签订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予以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消费者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特别是消费者的人身和重大财产受到侵害时,消费者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法律上的保护。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注意索取并保存好相关票据凭证,以利于维权。
5、与经营者协商和解。消费者购买一件商品后,发现商品的质量不合格,可以先找商店或厂家进行交涉,说明情况,提供证据,并提出具体要求。只要你的证据齐全,要求合理,商店或厂家一般会满足要求的。
消费者如何提高自身维权意识呢?
一是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当前,许多消费者法制观念淡薄,自我保护能力较差。他们认为,买卖商品是一种自由交易,讲求的是诚信和公平,你卖我买,与法律没有多大联系,其实这是理解有偏差。商品买卖实际上体现的是一种买卖关系,这种关系无论通过口头还是其它方式进行交易,只要商品交付给消费者,消费者支付给商家货款,这种既定关系就在无形中产生,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消费者能够了解到购物时有法律上的这层关系,遇上产品质量和瑕疵问题,就可以理直气壮地与销售商对质。因此,学点法律,尤其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多多了解些诸如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守信和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常识,并不是什么坏事。在我们遇上维权难题的时候,最起码能够让我们减少走冤枉路,受冤枉气。
二是做个有心人,为事后维权保存证据。我们买东西,虽然从法律上讲有买卖关系存在,但由于没有签订协议(如果商场、超市里购物),往往又被许多商家钻了法律的空子。明明知道所售产品有质量问题,但就是耍赖,于是让不少消费者感到无可奈何。其实,对于这种事消费者不必担心,对没有任何协议的东西,现在所有的商场、超市都打印有购物小票,没有小票就索要付款发票或收据。同时还要养成一种善于保留凭据的良好习惯,如果买完东西后就把购物小票、发票等扔了,一旦发现问题,但口说无凭,也会让消费者没脾气。因此,保留好购物凭据,对如何依法维权就显得至关重要。
三是要注意权利维护的时效性。权利受到侵害时,消费者不要拖延时间,要及时维权。法律为了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避免法律关系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规定了对权利的维护都是有时效性的,消费者在遇到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不合格时,要及时到正规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保存证据,同时按照法定的5种维权途径,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照成本与收益的效益原理,选择最经济最效率的维权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