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消协2013年第二季度
受理解决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
本季度,铜陵市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34件(其中:市消协80件、铜陵县消协21件、铜官山区消协52件、狮子山区消协15件、郊区消协3件、开发区消协5件、铜陵商城分会39件、市场规范局19件),本期已解决231件,调解成功226件,调解成功率为97.84%,其中:处理12315中心转办的投诉151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2.3万元,接待来人、来电等咨询200余人次。具体分析如下:
一、从受理投诉类别看
家用电子电器类54件,占23.08 %;百货类61件,占26.07%;房屋及建材类7件,占2.99%;交通工具类16件,占6.84%;服务类82件,占35.04%;其他商品和服务类14件。
二、 从受理投诉性质看
质量问题88件,占37.61%,价格问题10件,占4.27%;合同问题21件,占8.97%;售后服务问题43件,占18.38%;安全问题4件,计量问题2件,虚假宣传问题2件,假冒问题2件,其他方面问题62件,占26.50%。
三、 从投诉的重点看
本季度投诉量比上季度有所下降,具体来看:
(一) 本季度服务类的投诉仍然高居榜首。
1、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共35起,比上季度增加4起,典型的投诉有:某女士反映在我市某大酒店入住,结账时收了10元停车费,服务员说本地人停车不收费,外地人收费,消费者觉得很不合理,经消协调解后,酒店经理致电消费者致歉并退还停车费。本季度干洗服务方面的投诉较多,如沈先生反映小孩的羽绒服毛领被洗坏、李女士反映羽绒服颜色被洗坏、刘女士反映西裤干洗过后口袋边出现了一块红色等,干洗服务类的投诉消费者举证较困难,调解成功率偏低,建议消费者将衣服送洗和取回时都仔细检查,出现问题可向厂家及专卖店咨询,获得理赔依据。
本季度汽车修理服务方面的投诉有较大增加,共6起,比上季度增加4起,典型的案例有:查女士的汽车后门被撞坏,送4S店要求换一个原装的后门(定审单有说明),取车时发现该门不是原装的,与该车的其他三个门不一样,经调解后,经营者在消费者当面从厂家订货,货到后及时通知消费者当面拆封后安装喷漆,消费者表示满意;张女士将自己购买的汽车放在4S店保养时被该店将汽车撞坏,要求该店赔偿遭到拒绝。后经调解,4s店免费将消费者车修好,同时赔偿消费者现金贰仟元整。
2、本季度互联网服务方面有一起典型投诉:宁夏的消费者冯先生在互联网上发现铜陵某公司创办了一个“她他交友网”,页面显示可提供同城交友服务,冯先生交了一年的服务费398元后发现该网站没有筛选同城交友的功能,与页面宣传不符,联系商家退款时,在线客服和电话均无人应答。市消协接到投诉后,按照消费者提供的商家地址和电话,分别联系开发区工商分局和企业注册局进行了查询,都没有查到该公司的相关信息,市消协将查询结果反馈给消费者,建议其报警处理。以前也有消费者投诉网上付款后收不到货,消协查询后发现企业信息都不存在,地址电话都是捏造的,建议消费者不要轻易相信企业网站信息,同时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以免蒙受损失。
3、电信服务方面,投诉量与上季度基本持平,投诉内容也大体相当,如: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定了增值服务并收取费用、话费出现异常增加、商家没有按合同约定收取费用等等。
4、本季度公共设施服务方面自来水服务的投诉较多,反映的问题具体有:自来水浑浊、水表刚换不久就开裂损坏、停水没有事先通知等等。
(二)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较上季度有所下降。
1、移动电话机类投诉所占比重依然最大,本季度有一起手机售后服务问题的典型投诉:冯先生去年9月在某通信公司办理业务赠送了一款某品牌的手机,今年6月出现故障,冯先生找到通信公司的营业员,营业员告诉其位于铜陵县的该品牌手机指定维修点的地址电话,消费者将手机送去维修后,维修点私自将手机后盖打开,说是受潮导致,不能包修,冯先生认为维修点应该当面拆开手机,要求出具检测报告,维修点却说自己并非授权维修点,无权出具检测报告。消协接到投诉后,多次从中协调,但通信公司回复该品牌手机有自己单独的售后服务体系,无法干预。消协认为消费者的手机是在通信公司购买,需要维修时也是通信公司为其指定了维修点,通信公司理应承担责任,已建议消费者保留好相关证据,向律师或法院咨询相关问题。
2、本季度数码相机产品也有一起典型投诉:张先生在某电器卖场买了一款数码相机,付了724元,两个多月后显示屏坏了,售后检测是人为原因,但相机买了2年的意外保险,维修费用较低,消费者感到很奇怪,并不知意外保险是怎么回事,后经调查才知道,相机原价为599元,另外加了125元买了意外保险,但并没有向消费者说明,消协认为商家的做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保险的价格相对相机来说太高,且没有具体的保险合同条款。经调解,商家为消费者免费更换显示屏。
(三)百货类投诉较上季度亦有所下降。
1、本季度服装鞋帽类的投诉有较大减少,只有9件,比上季度少16件,反映的基本上都是质量问题,典型的投诉有:吴女士买了一件衣服,发现衣服内外有几个洞,吊牌也没下,要求商家换货被拒绝,经调解,商家同意调换。其他的投诉还有运动鞋穿了几天鞋上的标志就掉了、皮鞋保质期内鞋底断裂等等。
2、本季度食品类的投诉与上季度基本持平,反映的也多为质量方面的问题,如:郭女士在某超市购买了一箱某品牌软包装牛奶,其中有一袋变质,味道发苦,颜色发黄,比较粘稠,自己跟儿子吃了都拉肚子,商家称只能换一包,后经调解,经营者赔偿消费者一箱同款牛奶;徐女士在某饼屋购买了50多元的面包,发现有一个面包内部有一个黑色异物,后经调解,双方已经协商处理好。
3、日用商品类中家具和燃气灶具的投诉较多,具体的案例有:伍先生2年前在某家俱专卖店购买了一大套3500元的沙发,现沙发扶手坏了,商家却不予维修,后经调解,商家已同意维修;刘先生买了2个多月的燃气灶开关处开裂,售后本来答应14天修好,但过了1个多月仍未修好,后经调解,商家为消费者修复。
(四)交通工具类的投诉本月共16件,其中家用轿车占了11件,具体的案例有:汤先生买了一辆某品牌越野车,99800元,事先约定好是带自动升压的,但汽车拿到手却没有该配置,经调解经营者为其提供2000元的车窗贴膜,同时赔偿1000元现金,消费者表示满意;鲍先生4月24日在4S店订购了一辆某品牌汽车,181500元,已缴纳订车款10000元,当时商家说要问厂家何时有货,答应一周内给予答复,但过了一个多月都没有答复,现在不想要车,要求退还订车款被拒绝,后经调解,最迟6月2日4s店给消费者明确答复,否则为消费者办理退款手续。
(五)本季度房屋及建材类的投诉多为装修建材的问题,典型投诉有:张先生订购了一批木地板,合同上说免费安装,但是现在商家说要收取20元一平方的费用,经调解商家把订金退还消费者。戴先生购买了2500元的某品牌瓷砖,46元一块,钱已付清,当时选好的样品是灰白色,质量好的,但是送到家的是白色的质量很差的瓷砖,经调解,商家赔偿消费者900元。
(六)本季度调解失败的投诉共5件,除已叙述的冯先生手机售后服务纠纷外,其余的情况为:消费者朱女士将一件绿色羽绒服送到某干洗店干洗,取衣服时发现上面的油渍还在,干洗店又反复洗了3次,还是没有洗掉,后消协调解时,干洗店将洗衣费30元退还消费者,但消费者不接受,坚持要求干洗店赔偿损失,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失败;陈先生机顶盒遥控器上“确认”键失效,但商家说遥控器不包修,让其支付50元购买,消费者认为不合理,经调查,遥控器没有三包规定,消协与商家协调,但商家回复遥控器无法降价,消费者表示上网购买;夏先生在某家电商场购买了成套的家用电器,商家送了一台32寸电视,外包装等处都显示该电视有300元节能补贴,但商家表示赠品不享受节能补贴,市消协接投诉后,就节能补贴的问题分别咨询商务局和财政局,2家单位均表示节能补贴不属于其主管,也没有查到赠品是否享受节能补贴的相关资料,建议消费者向律师咨询;沈先生过年期间在某干洗店洗了一件儿童羽绒服,取回时觉得洗衣店将毛领洗坏,要求赔偿,但洗衣店认为没有洗坏,没有变形也没有掉毛,不影响穿着,最大让步是把洗衣费退还消费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消费者也缺少证据,建议消费者到专卖店鉴定或从其他渠道解决纠纷。
朱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