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消费者陈女士在宿州市福誉通4S店订购了一台经典福克斯汽车,贷款7万元。当时4S店业务员表示,通过该4S店办理贷款需3000元车贷服务费,如想省钱就自己跑贷款。陈女士为了省去这3000元,自己通过建设银行把贷款批了下来,4S店业务员却以该公司与建行有合同为由仍要求收陈女士3000元服务费。于是,陈女士就到宿州市消费者协会投诉,因该4S店地处开发区,市消协及时将此投诉转予开发区消协分会处理。通过调查了解,工作人员认为这是一起带有强制消费的销售行为,并向4S店指出了该行为已严重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店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陈女士道歉,退还了3000元车贷服务费,并保证以后不再发生此类事件。宿州市消费者协会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车消费时一定要注意看清条款,对于经营者的承诺要签订协议或者保留纸质证据,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