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案例
洗衣机该换不换维权案
孙女士于2012年9月,在我市某电器卖场购买了一台某品牌洗衣机,价值2300元左右,2013年6月份,该洗衣机数字显示屏出现故障,洗衣机无法使用,报修后售后工作人员来维修了3次,仍然没有修好,售后当时答应可以更换,可孙女士等了十几天都没有回音。洗衣机不能使用已经对其生活造成影响,孙女士无奈选择向市消协投诉,希望能尽快解决。
市消协接到投诉后进行了调查,商家承认孙女士反映情况属实,售后也确实已经维修了3次并且还未修复,商场负责人解释同意为消费者更换,但厂家表示不同意,坚持为消费者再修理一次,所以拖延至今没有为消费者处理。市消协认为厂家的做法没有道理,消费者的洗衣机在三包期内已经维修了三次,还是不能正常使用,已经符合更换条件,厂家理应尊重消费者的意见为其更换,消协工作人员向商家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商场尽快跟厂家协调,尽早为消费者更换,保证消费者的正常生活需要,后经消协多次协调督促,商家最终为消费者更换了洗衣机。
铜陵市消协 朱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