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今年5月底,李女士在宿州市一大型商超购买伊利舒化奶一箱,回家后饮用时查看保质期,发现已过期1个月,后至超市要求赔偿时,超市告知不是超市所销售的,不愿赔偿,后李女士投诉至市消协。
【处理过程及结果】市消协受理了该投诉,第一时间联系伊利全国客服和宿州本地经销商,了解该批次牛奶进货渠道,后至超市实地调查取证,在事实和证据面前,商超承认因理货员疏忽,造成过期奶出售,后调解,商超退还一箱牛奶及赔偿费用合计550元整。
【案例评析】食品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每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但目前仍有少数经营者或因管理问题,或因主观攫取暴利,造成食安事件屡有发生。《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