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山区消协的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随即展开调查,了解情况。经调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基本属实,且要求合理,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第四十五条“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之规定进行调解。经与该商场负责人联系后,商家同意给消费者更换一台新冰箱,消费者对此表示感谢,调解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