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怀远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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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消协多举措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

2013-08-06   来源:怀远县消费者协会   作者:王右正   浏览:1976

近年来,怀远县消费者协会以贴近消费者、强化维权为重点,多措并举,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效能,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维权工作氛围,积极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

    一是进一步明晰消费维权工作职责。努力完善“四有四必,四快四及时”工作机制,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做到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受理投诉纠纷做到受理快、出动快、调解快、移送快;对待各种投诉,不论商品价值大小一样认真、不论本地外地消费者一样热情、不论消费者经营者一样保护,并做到“受理及时、转办及时、调解及时、查处及时”,确保消费者投诉举报案件“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二是不断拓宽消费维权受理渠道。在辖区的淮商、华联、华运等多家商场超市建立消费投诉调解机构,对企业的经理及专职调解人进行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制定受理投诉工作规范,为经营者与消费者达到和解建立沟通协调渠道,解决消费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强化了受理、转办、反馈、综合分析和消费引导等功能,形成了“运行更加快速便捷,程序更加严密规范”的综合维权服务体系。

    三是逐步形成消费维权的网络体系。继续推进“五进”活动和“一会两站”工作,把“两站”建设作为爱民、便民、利民的民生工程来抓,特别是要建立健全消费者协会在农村的组织网络,进一步加强农村的消费维权工作,为广大的农村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调解消费纠纷。

四是大力营造消费维权的社会氛围。通过报刊、电视台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和商品知识,不断揭露和曝光欺骗消费者的典型案例,定期发布消费提示,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合理消费,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积极与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各类新闻媒体建立协作关系,共同搭建维权桥梁。通过发布消费警示和典型案例,揭露商业销售、餐饮住宿、旅游、美容等消费领域的“潜规则”和侵权行为,增强警示和震慑作用。

今年以来,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24起,消费咨询213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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