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阜阳市>太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警示

消费警示五十:购买商品房五注意

2013-08-19   作者:朱娜   浏览:2401

 

消费警示第五十期:
购买商品房五注意
近期太和县消费者协会受理了多起商品房投诉,其中既有开发商的责任,也有消费者的选择不慎原因造成。为了切实维护广大购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太和县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当购买商品房时须注意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注意开发商的证照是否齐全。消费者在购房前必须注意开发商的五证两书一照是否齐全。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书即: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一照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注意房屋的产权。拥有产权才真正拥有对房屋的支配权。凡产权不清或产权纠纷尚未了结的商品房,消费者在购置时要谨慎,切不可贪小利,最好要求房地产公司提供商品房产权权属证明书,以做到有备无患。
三、注意研读购房合同。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前,需仔细阅读《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文本,应十分注意以下几点合同细节:房屋面积、房屋售价、房屋设备、户型结构、不可抗力、交付时间、合同违约赔偿、延期交付赔偿等。
四、注意房屋的配套设施及周边环境。消费者在购房时还必须了解房屋的供水、供电、供气及物业等情况。房屋所处的环境好坏,直接影响到房屋的升值潜力和生活便利程度,有些目前较为偏僻之处,但若在政府计划大力开发范围之内,则具有很大的升值潜力。若是马上搬迁居住,则要选择开发程度高、交通便利、光照充分、绿化好、污染小及生活服务设施完善的区域。
五、注意积极维权。购买房屋后一旦发生问题,要及时与开发商交涉。交涉不成的,可持有效证据向县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向工商、建设、房产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申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