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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消费者协会发布10号消费提示-秋季旅游注意事项

2013-08-23   来源:安庆市消费者协会   作者:叶洁琼   浏览:3957

 

近日,气温稍降,秋高气爽的季节格外适宜出游,蛰伏了一个夏天的旅游爱好者们不免产生外出旅游的强烈欲望。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外出旅游时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消费者在旅行社报名的,一定要选择正规有固定营业场所、营业设施的合法旅行社,合法的旅行社需持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报名时要询问集合时间和地点、行程安排以及导游联系方式等信息。
2.签订旅游合同时,要了解清楚服务的费用和包含的项目及标准,相关的服务细节要在合同中列明,要特别注意违约责任条款是否明确清晰,交费时要索要发票、行程单。
3.旅行过程中,消费者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要特别注意饮食安全和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在娱乐场所要注意人身安全。为避免损失,可事先请求旅行社代购旅游消费者个人意外险,因为旅行社责任险偿付范围仅限于旅行社责任引起的游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4.旅途中消费时,要选择正规、合法的经营场所,要看清消费项目是否明码标价,勇于抵制领队和导游另行安排的“黑店”、“老乡店”。此外,不要盲目跟风消费,应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理性消费,以免买到质次价高的商品。如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要及时向旅行社反映,联系商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申诉,若时间紧迫,可保留发票及相关凭证回到常住地后再进行维权。
5.旅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要理性维权,切莫采取过激行为产生不必要的意外和损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可与旅行社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旅行社所在地的消协投诉或向相关执法部门申诉。
6.倡导文明旅游。旅行过程中恪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仪、尊重异地人民的风俗习惯和传统,保护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及时提醒和纠正旅游过程中的不文明行为。
由于旅行地域跨度大,加上秋季天气多变,市消协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旅行前最好多方查询行程线路和天气情况,根据需要备足保暖衣物和常用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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