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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长假消费提示

2013-09-30   来源:淮南市消费者协会秘书处   作者:淮南市消协秘书处   浏览:2817

 

国庆节来临,又将迎来一个消费高峰,在此淮南市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掌握相关的消费维权知识,避免消费陷阱,做到清清楚楚消费,以确保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就有关消费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1.旅游时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签订正式的旅游合同。参加旅游团报名时要留心查看旅行社的“照”和“证”,即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正规旅行社都应该有由旅游局及工商局制定的统一、规范的合同示范文本,消费者在旅行社报名参团时应注意与旅行社签定协议、付款后索要正规发票,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尽可能的减少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意外事件所受到的损失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旅行社拒绝开具正规发票,消费者可到当地税务部门举报。
2.住宿时应当选择有资质的正规宾馆,同时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选择正规的有资质的宾馆,服务、卫生条件等较为规范,也便于维权。另外,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不带易燃易爆物,树立防火意识。
3.商场购物消费时记得索要购物发票或购物凭证。消费者对自己的消费活动有自由选择权,在购物时有权利索要购物发票等相关凭证,发票内容应写清所购物品名称、品质等详细内容,并要求售货员把口头承诺都清楚列明在发票上。
4.索要消费发票或消费凭证,并妥善保管相关票据及证据。消费者消费活动中记得索要消费发票或消费凭证,在消费后一定要注意保存好消费、购物相关的合同、发票和购物凭证,有条件的可保留照片、视频等影像资料作为证据,以便在合法权益受损时提供维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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