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无为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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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慎购理财产品 收益风险需要关注

2013-07-05   来源:县消协   作者:无为县消费者协会   浏览:2172

 

近期,我会接到消费者周女士投诉:反映2008年3月在某银行办理存款时,工作人员劝其买保险,称有分红,收益比定期存款高。消费者遂将五万元买了保险(分红型)。2011年6月15日,在不知第一次保险分红高低情况下,又被该行工作人员劝买该款保险10万元,期限五年。2013年3月15日第一款到期后将保险取出,远未达到推销人员承诺预期数额。在消费者多次交涉下,遂将第二次所购保险全部取出,但是没有任何利息,消费者受到了不小的损失。
针对消费者投诉的情况,消协经走访有关专家,认为理财产品销售中存在以下问题:消费者认识存在误区。部分消费者,特别是一些老年人到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往往会与银行储蓄联系起来,认为银行存款能保证本金并有一定收益,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也会只赚不赔,一些消费者被理财产品推销人员宣传的高额预期收益所诱惑,将预期收益误认为是产品的实际收益,殊不知收益与风险是成正比的,收益越高,理论上也意味着需承受更大的风险。理财产品销售存在误导。部分银行理财产品销售人员侧重宣传理财产品的高收益,对其存在的风险提示严重不到位,特别是对保险产品购买后的不可逆性、提前支取或中断续交需要承担有关费用或可能出现的损失等进行回避。同时存在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畅及推销时对购买费用不明示消费者等。  
为增强消费者识别、防范理财风险的意识,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无为县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问题:
  一、消费者要强化风险意识。理财产品的收益与风险呈正相关关系,没有绝对意义上无风险的理财产品。目前理财产品预期收益比同期储蓄存款高,但风险也大。消费者在购买理财产品之前,要提高对银行理财的认识,增强风险意识。
  二、购买理财产品要量力而行。尤其是一些缺乏金融知识的消费者、风险承受能力低的低收入消费者和中老年消费者,更要慎重购买理财产品。如果要求无风险,保收益,那最好还是选择银行储蓄或购买国债。
  三、要仔细阅读理财资料。消费者在购买理财产品前,要认真阅读理财产品的宣传材料,最好先对理财文书和合同进行研究,弄清楚收益、风险和费用,看不懂的理财合同不要签,越是厚的合同越不要急着签;对疑问要随时询问销售人员,并获得明确答复,重要条款内容最好要求银行给予书面解释。看懂理财合同条款,搞清楚风险是购买理财产品前提。
四、要妥善保管理财合同。消费者购买理财产品后,要妥善保存理财合同、合同解释说明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防止发生纠纷后,维权难以提供证据。
县消协建议,消费者一旦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虚假宣传、夸大收益、未尽风险提示义务等情况,可向当地银监会、人民银行、消费者协会或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申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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