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消协开展“省级诚信单位”
回访工作小结
定远县消协为进一步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更有效地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诚信单位建设,根据滁消协字(2013)12号文件精神,根据实际,积极开展对“安徽省第九届省级诚信单位”进行回访,现就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及时召开“省级诚信单位”回访工作座谈会
2013年10月25日下午,在县工商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安徽省电力定远供电公司等六家第九届省级“诚信单位”回访工作座谈会,会上,县消协秘书长付东海同志领学了滁消协字(2013)12号《关于开展第九届省级‘诚信单位’回访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就下一步开展回访工作作了具体安排,按照文件要求,我们于2013年10月28日——11月5日组织消协秘书处人员,由秘书长带队深入到每家“诚信单位”实地走访。
二、回访工作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深入到诚信单位,与负责人联系,说明这次回访的意义及回访的具体内容;
二是听取诚信单位负责人汇报,重点要求汇报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情况,对消费者的服务情况,对消费者投诉问题的内部处理情况;
三是查看相关资料,重点查看消费者投诉处理结果,是否达到消费者满意,达到和解促和谐的目的;
四是广泛征求消费者对诚信单位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更好地掌握促诚信单位的真实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和帮助指导,使其健康有序发展。
通过这次开展“安徽省第九届诚信单位”回访工作,我们掌握六家诚信单位,基本做到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理念,能够认真做好消费者投诉处理工作,真正达到和解促和谐的目的,据调查,六家诚信单位,多数受到省、市、县级颁奖表彰,没有发现被行政执法部门处罚或者媒体曝光等违法违规现象,下一步我们将加强诚信单位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以推动各行业,尤其是诚信单位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