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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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家电送礼物——需小心

2013-11-14   来源:雷阳工商所消协分会   作者:张慧   浏览:1753
 

 

【案例简介】

    消费者戴某于2012年12月20日在望江县某知名电器店购买了一部电视机,商家当时正开展买电视送3G手机再送话费活动。戴先生获赠了一部天翼手机和100元话费的即开即用快销卡,因当时家电公司在做活动的同时,只是将手机和手机卡送给了消费者,并未说明手机卡上的100元话费用完后便要继续缴费,如没有缴费,手机会停用,手机卡也会遭弃用。戴先生以为话费是永久赠送,由于商家当时没有解释清楚,戴先生的手机在消费完100元卡里的费用后,手机便停机,手机卡也不能再次使用。于是便找商家理论,双方协商无果,消费者向我协会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我协会接到戴某的投诉后及时展开调查。经调查,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立即与商家取得联系,经销商负责人表示:承认当时在做活动时,由于购买的人多,没有时间做过多的解释,以至于给消费者造成困扰,是他们的工作失职。消协工作人员向该经销商负责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后,该经销商负责人同意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并愿意承担消费者因为该事所消耗的油费100元,消费者表示愿意接受。双方无异议。

案例评析

    买电视送3G手机再送话费是一种新的促销方式,只要不违反国家金融及商业促销管理的有关规定,就是合法的。但消费者自己要科学、理性地选择适合自己的或自己能接受的消费方式,注意防范消费陷阱和消费风险。要认真阅读协议内容,不要轻信口头承诺,看清楚、想明白了再购买。通过此投诉案例,我们提醒商家,要想提高销售量,优质的服务的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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