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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消协成功调解水厂侵权案

2013-11-25   来源:定远县消协   作者:付东海   浏览:3170

 

定远县消协成功调解水厂侵权案
  
 20131123上午(星期六)消协工作人员在家中休息时,接到多数消费者打来电话,反映家中的自来水浑浊不堪,不能使用,要求自来水厂进行抢修解决好,但自来水厂当天值班人员,以不太清楚,到星期一上班再说为由拒绝消费者的要求,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反映迅速,认真负责,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如果不解决好,可能出现饮水中毒等不安全的事件的发生,工作人员及时赶到消协办公室,一面和自来水厂联系,一面寻找水厂负责人,根据《消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的规定,通过交涉,水厂负责人解释,是由于水厂清池所致,当即表示,马上安排人员抢修,同时表示在电视上说明情况,并向消费者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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