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消费者张某于2013年3月在合肥某4S点选购了一辆家用轿车,7月份的时候六安连降暴雨,车子停在小区被水淹至扶手箱以上,消费者第一时间报了保险,并联系了六安4S店将车子拖送去维修,一个月后消费者去取车,更换的配件和工时费共计32000元,索要发票和原车的旧配件时被告知发票已经交给保险公司,旧配件也已经被保险公司回收了。消费者虽然很纳闷,但由于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也不了解,就没有多追究,只是索要了一份维修清单,查看了一下车子外观后把车子开回家了。车子开回去两天后张某发现CD机碟片入口处有很多灰尘,播放设置和之前自己设置的一样,这是怎么回事?新换的CD机怎么会这么脏,而且还有锈迹,是不是没有换?张某越想越不对劲,越看越怀疑其他配件都不像是更换过的,于是打电话到4S店询问,工作人员说绝对换了,假一赔十,张某将信将疑。过了一段时间,张某发现CD机不能读盘,于是又联系了4S店,工作人员检查后,将旧的CD机发往厂家要求换新的CD机,几天后,4S店说厂家经检测发现CD机问题是由于进水导致,不予更换,这就更加肯定了消费者的怀疑,CD机根本就没有换,在事实面前,4S店也不得不承认,但是对于消费者对其他配件是否更换的质疑,坚决予以否认,态度强硬。国庆期间,张某联系了保险公司咨询关于旧配件回收的情况,并请开修理厂的朋友帮忙简单查看一下车子,结果是保险公司根本没有回收任何配件,而车子引擎盖打开后里面全是泥,螺丝没有拧过的痕迹,没有按照进水车的维修程序进行清洗、晾晒、检测,维修清单上的配件基本没有更换,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在这种情况下,4S店仍然态度强硬,只同意给消费者更换CD机,于是消费者投诉到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中心很重视这起汽车纠纷维权案件,马上签发移送函,由金安区消费者协会、金安区工商局共同调解此案件。
金安区消协和工商局的人员接到投诉后,多次赶往4S店了解情况,并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消费者协会共同商谈解决方案,经过反复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4S店按照进水车维修标准程序进行免费检测维修
2、对于保险单所列的应修未修配件进行更换维修,若已经更换部分为非原厂件一并更换;对于已经更换维修的配件,由双方及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消费者所请技术人员的工资由4S店按照市场工资标准承担;
3、对于上述应换未换或者更换的为非原厂件的零配件,4S店应按照厂方出厂价的110%赔偿消费者;
4、对于重新更换的零配件,4S店应按照汽车三包规定负责三包;
5、车辆维修后,消费者按照规定将所维修的车辆送往合肥4S店进行检测,如果在维修范围内出现质量问题,检测等有关费用由4S店承担,并承担相关责任,4S店承诺假一赔十;如果检测没有问题,相关费用由消费者自行承担;
6、4S店针对此次汽车维修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向消费者表示歉意;
7、消费者必须在4S店维修检测并确认无任何异议后,在网络上消除不利影响,将有关处理意见对外公布。
协议一式四份,由消费者、经营者、消协和工商局四方签字生效,消费者非常满意。
提起车辆维修保养,大家都会想到4S店,但近几年来曾被信赖的4S店正在遭遇一场信任危机。用质量低劣的零部件代替原厂配件、可以维修的配件能换就换,或者直接如本案中一样只管开单收费不管换配件,一件件的案例被曝光,但是4S店并没有停止这种欺骗行为,反而有愈演愈烈的态势。在此,金安区消费者协会希望广大经营者能够严格自律,用好的服务质量赢得广大消费者的信任,同时,消费者在维修保养自己的爱车时一定要明白维修的项目和价格,提车时要核实验收清单,最好请专业人员帮忙查验,并索要收费票据、维修清单等,以便权益受损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