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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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铺分会2013年消费维权案例

2013-12-11   作者:侯守琪   浏览:1816

 

一.案情简介:

20130129,申诉人王丹于枞阳县项铺镇街道高红经营的特步专卖店内购买一双白色运动鞋,价格为263元。元月十日,投诉人用手机查询该款鞋上的查询密码,手机回馈短信为查无此鞋信息,申诉人觉得自己被骗但未索要小票,遂到项铺工商所申诉,请求帮助。

二、处理过程与结果:

处理过程:接到申诉人的申诉后,我所执法人员立即电话约被申诉人高红来所里调查调解,经了解:申被申诉人认为自己是从正规渠道进货不存在卖假货行为,如果是假货,自己也是受害者,不存在赔偿责任。

处理结果:经过执法人员耐心细致、情理两顾的疏导、劝说,双方达成一致:被申诉人先退换申诉人购鞋款并收回该鞋,请厂家做进一步鉴定和确认,双方对此结果均表示满意。

三、案件分析:

此案例告诉我们购买名牌鞋一定要注意一选、二看、三留。一选即首先要选择适当的消费场所。通常档次较高的名牌鞋都会在大型百货商场、购物中心或大型专卖门店等正规渠道销售,而不会“流落”到街边小店、外贸甩尾店等渠道;二看则是指买鞋时除了看款式、试尺码外还要注意查看皮质、线迹以及鞋垫、鞋带、鞋盒等细节处的做工是否精细,从而确保远离做工粗糙的假货。三留就是要注意保留销售票据,最好是开具正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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