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消协[2013]19号文件要求,2013年10月至11月,金寨消协先后对金寨移动公司、家佳乐超市梅山店、春秋旅行社、金寨浩天食品有限公司等4家获得省级“诚信单位”的企业逐一开展实地回访工作。通过此次回访,我县4家省级“诚信单位”基本能够按照要求做到诚实守信经营、兑现诚信承诺、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认真做好售后服务、及时处理消费投诉,消费者对他们销售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的满意率较高。在回访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反馈给回访单位,受到了回访单位的重视,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加以改进。此次回访有力地推进了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确保了被推荐省级诚信单位的质量,达到了回访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