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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消费者协会2013年工作总结

2014-01-02   浏览:2500

 

      2013年,宿州市消协在市工商局及省消协秘书处的正确领导下,以岗位目标任务为主线,紧紧围绕“让消费者更有力量”年主题,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开展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正确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健康、文明消费,为促进地方经济健康、稳定、和谐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广大消费者的信赖。今年被中消协评为“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纠纷处理专项先进集体”,被省消协评为“全省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在中消协调解技能大赛(安徽赛区)预赛中取得了前五名的好成绩。截止目前,已圆满完成2013年度岗位目标任务。现将2013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日常工作有新进展
——强化投诉调解职能,规范投诉信息化工作
二0一三年度,宿州市、县(区)两级消费者协会共受理消费者来访、咨询12000人次,受理投诉共349件(其中市消协受理184件)已调解成功347件,成功调解率99%,为消费者挽回损失50多万元,加倍赔偿12036元。
市消协始终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工作出发点,以切实履行投诉受理调解职能为使命,成功调解了涉及百姓民生、关乎社会和谐稳定的一大批消费纠纷。张老太太因在市某超市购物被理货员撞伤,多次维权无果,后市消协成功帮其讨要说法,赔偿医药费400元,终于让其化解了堆积心里近半年的委屈。张先生在宿州某商场购买到了“山寨版”品牌电视机,李女士在一大型连锁超市买到了过期纯牛奶,后经过市消协的介入,都促使违法经营者付出了“昂贵”的代价。潘先生在某“国”字头通信运营商预存费用赠送苹果5手机,营业员违规操作“食言”,市消协“叫板”该违约通信运营商,最终督促经营者成功履约,等等,市消协重视消费者的每一件投诉,倾力调解每一起纠纷,在社会和消费者群体中引起了良好的反响。
——全面开展消费教育,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维权典型案例等,积极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一是消费教育开展范围广,影响力大。市消协开展对宿州学院、宿州轻工业学校消费维权教育活动。受教育学生约150人次,知识讲座的内容实用而丰富,主要包括《消法》的成长历程,新《消法》的修改背景,新《消法》的特点、亮点以及修订变化。其中特别讲到了与学生日常消费息息相关的如何在消费中自我保护、网购的注意事项、消费纠纷的解决方法以及维权的主要途径等方面的问题,课后反响较好。二是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市消协在媒体刊发消费警示共14篇,内容涉及学生用品、网购、蚕丝被、手机、山寨商品等与消费者日常生活息息相关问题,有效的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帮助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三是及时更新市消协网站信息。截至12月10日市消协网站共更新61次,做到了周周更新;四县一区消协网站共更新128次。全市消协充分发挥各自网站的功能,积极宣传维权知识,公布维权动态,剖析典型案例,发布消费警示,丰富了消费者维权知识,增强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四是加强内部信息交流。截至《安徽消协通讯》第22期,市消协本级刊稿13篇,各县区刊稿40篇以上。出市消协简报20期。
——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职能,拓宽商品、服务监督范围。一是大力开展消费调查,促进企业自律和规范服务。针对消费热点、投诉焦点问题,市、县(区)消协上下联动共开展供电、银行等公共服务业、家用电脑消费维权现状、电动车行业消费维权现状等消费调查(体察)、评议工作共3次,形成消费调查(体察)、评议报告18篇。二是切实履行查询职能。市消协共开展查询建议工作共计3次。向物价局查询关于二手商品房买卖中介代理服务费及贷款评估服务费收取标准的相关规定;向交通运输局运管处查询关于公路载客汽车按照规定免票儿童的相关具体行政规定;向银监局查询关于居民普通银行储蓄账户的小额账户管理费收取相关规定。三次查询均有回复并加盖公章。三是与市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了“诚信兴商宣传月”以及“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
二、重点工作有新突破
——强化宣传,精心打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品牌。据统计,“3.15”纪念活动当天,全市共设立投诉咨询点81个,出动工作人员100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327辆,发放宣传材料27万余份,为消费者义务修理电器、理发、修鞋345多人次,义诊500多人次,现场受理消费者咨询8700余人次,现场受理投诉8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5万余元。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20类,销毁物资价值近140万元,有力的净化了市场环境,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一是联合有关职能部门在市科技文化广场设立了“三台一组”即法律法规知识咨询台、假冒商品展示台、真假商品对比台、应急投诉调解组;设立“我的权益我做主”信函征集2013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投放站,现场发放4000张征集卡,收回率达90%;二是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市消协通过宿州新闻、宿州夜话等电视节目、皖北晨刊、宿州市政府网站、宿州市工商局网站、宿州市消费者协会网站等向全市广大消费者发布征集“我的权益我做主”2013年消费年主题公告,向广大消费者宣传《消法》,发布消费警示(提醒)等等;三是与市邮政部门联合开展“我的权益我做主”信函有奖征集活动,发行年主题征集卡2万份,发放到市区各大商场、市场、社区、乡村、校园等。广泛的宣传,吸引了广大消费者的积极参与,其中37位消费者通过邮箱推荐年主题,年主题征集卡回收8000余份;四是自制“3.15”活动专刊10万份,发放到各县区、各乡镇,大力宣传《消法》、消费维权知识等;五是开展有新意、有特色的消费教育。“3.15”活动期间市消协定期在宿州学院“大学生消费教育基地”举办消费维权知识讲座,进一步提升了大学生的消费法律知识和维权意识。
——充分协调,拓宽消费者维权渠道,壮大消费维权队伍。一是与市公安局密切协作,制定了联合防范打击经济犯罪协作配合工作制度。市消协与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加强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违法犯罪活动的协作配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会商打击策略,建立重大涉嫌犯罪线索通报、会商、协查和案件移送制度,定期交流有关侵犯消费者权益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互设联络员,必要时联合查处大要案件,部署、指导全市公安、消费者协会联合开展打击工作,共同做好打击消费领域内经济犯罪的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二是充分发挥诉调衔接制度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今年通过该机制共成功调解投诉36件;三是与徐州都市圈消费者维权投诉网络成员单位筹备开通使用消费纠纷网上远程调解系统,建立异地消费维权快速通道。8个城市各推举10家企业加入消费纠纷网上远程调解系统,我市旅游地皇藏峪、大型购物场所商之都、家乐福、电信等都在推举之列。此快速通道的开通,将有利于高效解决异地消费纠纷,减少消费者维权成本;四是与行业组织建立维权合作机制。目前市消协已与市银行协会、市家居建材商会、市红酒协会建立了联系制度,于10月份、11月份分别召开了工作例会,通报行业投诉情况、分析存在问题等,共同促进行业自律,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五是建立消费维权义务工作者队伍。根据《安徽省消费维权义务工作者注册登记办法》,市消协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招募消费维权义务工作者工作的通知》,从七月开始在全市通过公告、报刊、网络、电话、走访等方式向各行各业广泛宣传消费维权义务工作者的意义,邀请各行业拥有一定专业特长、技能的人才加入义务工作者队伍。经申请审查和层层把关,目前全市共招募到消费维权义工65名,其中市消协消费维权义工19名。这65名消费维权义工将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参与到全市消协的消费教育、社会监督、消费维权法律咨询、消费维权法律救助、理论研究等工作。目前,通过审核的消费维权义工均以进行了注册登记。
三、个别工作有亮点
一是积极加入淮海经济区维权快速通道,助力消费者投诉调解
    为了满足异地消费者诉求,着力解决跨地域消费过程中存在的消费维权成本高、手续繁、周期长、调处难等制约因素,宿州市消费者协会积极与淮海经济区核心区江苏徐州、河南商丘、山东枣庄等市消协开通消费维权快速通道,9月27日,省局、省消协领导亲临大会指导,参加了开通仪式,网络涵盖4省8市,最大限度减少消费者维权成本,提高消费投诉调处率和消费者满意度,实现区域内异地消费投诉快速受理、快速调解、高效维权。
  宿州市消费者协会积极动员辖区内企业加入快速通道,现已有宿州商之都、家乐福、皇藏峪景区等大型企业成为快速通道成员单位。自此,消费维权快速通道将有效解决异地投诉难等问题。
二是编印《宿州消费维权指南》,普及消费维权知识
为了落实《消法》赋予消协组织的首项法定职能,宿州市消费者协会编辑出版《宿州消费维权指南》一书。该书收集了消费维权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3000余条关于食品、房产、餐饮服务等行业消费知识问答,以护法维权、消费常识、行业简介、生活知识为主题,向广大消费者提供消费方面的法规、消费信息,引导消费者正确、合理选择商品和服务,防止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三是开展电动车消费维权调查,促进规范服务
为了解电动车消费维权现状,规范电动车行业服务行为,加大《安徽省电动车三包责任规定》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电动车消费环境,宿州市消费者协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车消费问卷调查活动。本次活动全市消协上下联动,共发放调查问卷500份,志愿者、义务调查员、消协分会工作人员,共50余人次参与。通过发放和收集调查问卷,和消费者一对一访谈、对电动车商家实地走访的形式,真实、客观的反映电动车消费维权现状,并及时撰写了《全市电动车消费维权现状调研报告》,上报地委党委政府及省消协,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四、问题不容忽视
 今年我们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是离上级的要求和广大消费者的期望以及与先进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地方不够重视,消极被动,积极主动性不高;二是工作开展不具体,不够深入,有的只是停留在表面等等。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要认真分析原因,查找问题存在的症结所在,进一步强化措施,争取在明年的工作中要加以解决。
五、2014年工作安排
总体思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2014年“3.15”年主题,大力宣传新消法,依据新消法赋予的新使命,进一步点燃激情,提升效能,不断加强对商品、服务的监督,积极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合理、健康消费。
总体目标:日常工作有新进展,重点工作有新突破,个别工作有新亮点,力争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
重点工作:一是广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3.15”活动为契机,利用新闻媒体,举办培训班、知识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开展宣传学习活动;二是整合消费维权资源,让消费者更有力量,充分发挥投诉调解机制作用,积极受理消费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三是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义工招募工作,充分发挥义工作用,全面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四是针对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适时组织消费调查、评议和点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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