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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稻谷鹅中毒 消协介入获赔偿

2014-01-06   浏览:2042

 

【案情简介】
2013年8月16日,家住裕安区固镇的徐某到裕安区消协固镇分会进行投诉,反映其于8月8日从稻贩子江某处购买了一批稻谷,作为自己喂养的鹅饲料,当天下午发现鹅拒吃饲料。徐某闻到稻谷有柴油味,于是向江某询问,但江某说稻谷没有任何问题,于是正常喂食了。后没有几天,自家饲养的鹅竟然陆陆续续死亡45只。徐某到裕安区畜牧局鉴定,发现是死于食物中毒,近期徐某除了该批稻谷未喂食其他饲料,故怀疑是由于江某稻谷浸泡了柴油导致其鹅死亡,故到裕安区消协固镇分会投诉,要求协会深入调查,给予处理。
【处理过程及结果】
固镇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经调查,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当日下午,工作人员把纠纷双方都约到了固镇工商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进行调节。通过耐心的宣传、细致的讲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江某按原价收回剩下的稻谷,并一次性赔偿徐某经济损失700元,徐某表示满意,此案圆满结束。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因鹅食用稻谷作为饲料出现中毒死亡现象导致的消费纠纷案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
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四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本案中,徐某自家的鹅食用从江某出购买的稻谷后,陆续死亡,财产受到了损失,根据法律法规理应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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