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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遭遇金融服务费 消费者协会帮忙维权

2014-01-07   作者:汪玲   浏览:3531

        

消费者夏某在六安某品牌的4S店购买了一辆家用轿车,本来是准备办理建设银行的分期付款业务的,但是业务员介绍说此款车有金融贷款业务,和建设银行的分期付款一样都是免息和免手续费的,于是夏某就同意办理金融贷款业务。交了定金,办理首付的过程中,4S店向消费者收取2000元的金融服务费,表示不缴纳就不能办理后续手续,消费者尽管很疑惑但还是交了2000元,并在4S店的要求下签下了自愿支付的文字。办完所有手续后,夏某始终觉得2000元的金融服务费支付得很是冤枉,于是打电话到汽车厂家咨询了关于收取金融服务费的事情,但是厂家表示这是销售商的单方面行为,与厂家无关。消费者又在省消费者协会的网站上咨询了此事,省消协会回复认定4S店的做法不合理,建议消费者向当地相关部门投诉。夏某将厂家和省消协的回复反馈给4S店 ,但是始终得不到解决,于是投诉到了金安区消费者协会。

消费者协会人员接到投诉后迅速联系4S店了解情况,证实消费者的反映属实,但是对于收取金融服务费的合理合法性闭口不谈,在消协人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4S店同意退还消费者2000元的金融服务费。消费者满意并赠送给金安区消费者协会一面锦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权利” 本案例中,消费者本来是要通过银行分期付款购车的,在4S店人员的推荐下才同意通过4S店办理贷款的,但是4S店人员并没有说明需要收费,在消费者交完定金办理手续时却硬性要求消费者支付金融服务费,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消费者贷款购车进行分期付款时,银行只收取贷款利息,服务费等费用是4S店自己规定并收取的弥补利润的办法之一,银行并没有委托4S店收取这类费用。在此金安区消费者协会提醒大家,购车办理分期付款时直接通过银行办理,如果4S店代办的话,一定要问清相关费用,不合理的费用坚决不予缴纳,即使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支付了不合理的费用,也要保存好证据,这是以后依法维权的有效依据,千万不要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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