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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县消费者协会2014年第二期简报

2014-01-24   来源:县消协秘书处   作者:县消协秘书处   浏览:1808

投诉分析

2013年第一季度受理投诉情况分析

 

本季度县消协各分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0件,解决20件。其中,县消协自办7件,城关分会4件,城北分会3件,顺安分会3件,钟鸣分会2件,天门分会1件,太平分会无投诉。解决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6万余元,接待来人咨询和投诉42人次。具体分析如下:

一、从受理投诉类别看

家用电子电器类7件,占第一季度投诉的35%;食品类2件,占第一季度投诉的10%;互联网服务类4件,占第一季度投诉的20%;交通工具类4件,占第一季度投诉的20%;娱乐服务类1件,占第一季度投诉的5%;烟酒饮料类1件,占第一季度投诉的5%;公共设施服务类1件,占第一季度投诉的5%

二、从受理投诉性质看

质量问题4件,占投诉的20%;售后服务12件,占投诉的60%;假冒2件,占投诉的10%;其它2件,占投诉的10%

三、从投诉的重点看

2013年第一季度,家用电子电器类、互联网服务类和交通工具类投诉较多,其中售后服务是重点。主要分析如下:

1、家用电子电器类的投诉,关键在于电器的质量不过关,不履行三包义务等问题。

2、食品类的投诉,存在以次充好、掺杂掺假等质量问题。

3、烟酒饮料类的投诉,存在假冒等嫌疑。

4、交通工具类的投诉,存在质量不过关,不履行三包义务等问题。

3、服务类的投诉,主要投诉互联网售后维护不及时等问题;娱乐服务存在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禁止消费者自带零食等现象;公共设施服务类存在水质有浑浊,解决不及时等问题。

 

铜陵县消费者协会秘书处

2013329

 

 

 

 

 

2013年第二季度受理投诉情况分析

 

本季度县消协各分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1件,解决21件。其中,县消协自办6件,城关分会9件,城北分会2件,顺安分会3件,钟鸣分会无投诉,天门分会1件,太平分会无投诉。解决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6万余元,接待来人咨询和投诉22人次。具体分析如下:

一、从受理投诉类别看

家用电子电器类6件,占第二季度投诉的28%;食品类3件,占第二季度投诉的14%;互联网服务类4件,占第二季度投诉的19%;娱乐服务类2件,占第二季度投诉的9%;烟酒饮料类1件,占第二季度投诉的5%;公共设施服务类1件,占第二季度投诉的5%;日用商品类1件,占第二季度投诉的5%;医药类1件,占第二季度投诉的5%;生活社会服务类1件,占第二季度投诉的5%,;交通工具类1件,占第二季度投诉的5%

二、从受理投诉性质看

质量问题2件,占投诉的9%;价格1件,占投诉的5%;计量1件,占投诉的5%;假冒2件,占投诉的9%;合同1件,占投诉的5%;虚假宣传1件,占投诉的5%;售后服务9件,占投诉的43%;其它4件,占投诉的19%

三、从投诉的重点看

2013年第二季度,家用电子电器类、食品类和互联网服务类投诉较多,其中售后服务是重点。主要分析如下:

1、家用电子电器类的投诉,关键在于手机质量不过关、购买价格偏高和售后服务不及时、不履行三包义务等问题。

2、食品类的投诉,存在以次充好、超经营范围和无证经营等嫌疑。

3、烟酒饮料类的投诉,存在假冒等嫌疑。

4、医药类的投诉,存在虚假宣传等嫌疑。

5、交通工具类的投诉,存在拖延维修,不履行维修义务等问题。

6、服务类的投诉,主要投诉互联网计量费用偏高和售后维护不及时等问题;娱乐服务存在不按合同履行义务和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禁止消费者自带零食等问题;公共设施服务类存在供电不稳定,不及时解决等问题。

 

铜陵县消费者协会秘书处

2013627

 

 

 

2013年第三季度受理投诉情况分析

 

本季度县消协各分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3件,解决33件。其中,县消协自办13件,城关分会9件,城北分会2件,顺安分会4件,钟鸣分会4件,天门分会1件,太平分会无投诉。解决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万余元,接待来人咨询和投诉18人次。具体分析如下:

一、从受理投诉类别看

家用电子电器类7件,占第三季度投诉的21%;食品类4件,占第三季度投诉的12%;互联网服务类10件,占第三季度投诉的30%;公共设施服务类4件,占第三季度投诉的12%;日用商品类3件,占第三季度投诉的9%;交通工具类3件,占第三季度投诉的9%;农用生产资料类1件,占第三季度投诉的3%;房屋建材类1件,占第三季度投诉的3%

二、从受理投诉性质看

质量问题10件,占投诉的30%;计量2件,占投诉的6%;假冒3件,占投诉的9%;合同4件,占投诉的12%;售后服务12件,占投诉的36%;其它2件,占投诉的6%

三、从投诉的重点看

2013年第三季度,家用电子电器类和互联网服务类投诉较多,其中质量问题和售后服务是重点。主要分析如下:

1、家用电子电器类的投诉,关键在于手机质量不过关、流动商贩以向老年人赠送小商品作为诱饵,向他们推销质次价高的小家电,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空调报修不及时,不履行三包义务等问题。

2、食品类的投诉,存在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的西米冒充合格的西米,食品经营店因店堂广告说明不清楚误导消费者充值和以店面装修延误消费者消费等现象。

3、日用商品类的投诉,存在洗脸池面瓷脱落,商家不负责任,枕头质量不过关等问题。

4、交通工具类的投诉,存在汽车拖延维修,不履行维修义务和不按合同履行义务以及汽车轮胎质量不过关等问题。

5、房屋建材类的投诉,存在不按合同履行义务等问题。

6、农资类的投诉,存在种子不合格、以次充好等嫌疑。

7、服务类的投诉,主要投诉互联网计量费用偏高和售后维护不及时等问题;公共设施服务类存在不按合同及时履行装电表的义务,水质存在问题不及时解决,液化气瓶存在漏气不负责等问题。

铜陵县消费者协会秘书处

2013929

 

2013年第四季度受理投诉情况分析

 

本季度县消协各分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35件,解决35件。其中,县消协自办7件,城关分会20件,城北分会2件,顺安分会1件,钟鸣分会3件,天门分会2件,太平分会无投诉。解决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6万余元,接待来人咨询和投诉16人次。具体分析如下:

一、从受理投诉类别看

家用电子电器类2件,占第四季度投诉的5.7%;食品类2件,占第四季度投诉的5.7%;服装鞋帽类1件,占第四季度投诉的2.9%;烟酒饮料类1件,占第四季度投诉的2.9%;房屋建材类1件,占第四季度投诉的2.9%;互联网服务类3件,占第四季度投诉的8.6%;公共设施服务类4件,占第四季度投诉的11%;电信服务类2件,占第四季度投诉的5.7%;交通工具类1件,占第四季度投诉的2.9%;生活社会服务类4件,占第四季度投诉的11%;文化娱乐服务类14件,占第四季度投诉的40%

二、从受理投诉性质看

质量问题4件,占投诉的11%;安全问题1件,占投诉的2.9%;计量4件,占投诉的11%;假冒1件,占投诉的2.9%;合同17件,占投诉的49%;售后服务4件,占投诉的11%;其它4件,占投诉的11%

三、从投诉的重点看

2013年第四季度,文化娱乐服务类投诉较多,其中合同问题是重点。主要分析如下:

1、家用电子电器类的投诉,关键在于不及时履行彩电兑奖承诺;淋浴房爆炸,推诿责任等问题。

2、食品类的投诉,存在无证无照经营,大米缺斤少量等问题。

3、服装鞋帽类的投诉,消费者反映买的骆驼牌休闲鞋没有合格证,怀疑是假冒的骆驼牌鞋子。

4、烟酒饮料类的投诉,消费者反映买的饮料口感不对,存在以次充好的问题。

5、交通工具类的投诉,存在不履行三包义务等问题。

6、房屋建材类的投诉,存在水泥质量不合格,经营者不负责任等问题。

7、生活社会类的投诉,消费者反映宾馆服务质量差,不符合三星级宾馆标准。美容院美容效果不好而收费过高等问题。文化娱乐服务类存在更换经营者,后经营者不承认消费者的预付卡,预付卡不能使用等问题。电信服务类的投诉,存在手机卡充值有误,经营者不负责任等问题;网络宽带存在售后服务不及时等问题。

铜陵县消费者协会秘书处

201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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