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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私自买手机 家长投诉终退货

2014-02-18   来源:六安市消协   作者:六安市消协   浏览:3135

 

孩子私自买手机 家长投诉终退货
 
近日,市民杨女士拨打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电话,反映他14岁尚在读书的儿子,瞒着父母擅自拿着家里的5000多元钱去某家商场买了一部苹果5s手机。第二天,杨女士得知此事后,便到商场要求全额退货,遭到商场拒绝。
小孩私自花几千元买回了一台苹果手机,家长能要求退货吗?杨女士表示,孩子还是学生,没有收入来源,在未征得父母同意的前提下擅自购买这么贵重的物品,显然超出了他的购买能力范围,遂要求商场给予全额退货。接到反映后,“12315”工作人员做了全面细致的调查,确认杨女士所述基本属实。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买卖行为是无效的,其家长可以要求无条件退货。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该买卖行为是否有效,要看其法定代理人也就是家长是否追认,若家长追认有效即为有效的合同;若家长认为买卖无效,该交易就是无效的合同,所以商家应该接受退货。最后经过“12315”工作人员协调,商场同意给予全额退货,杨女士表示满意。(汪淳  顾燕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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