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消法将于3月15日施行。针对实际工作中消费者遇到的霸王条款、网购维权难、退换货难等热点难点问题及新消法在哪些方面的修改变化,2月21日,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联合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培训。
县工商局局长、消协会长曹三应在总结时强调:一要提高学习认识,学习培训是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提高业务水平的必备手段,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的有效途径,除了集体学习,还要扎实抓紧抓好自学;二要积极宣传贯彻,学习政策,是为了更好地掌握运用最新政策,激发创业主体的投资热情,促进经济发展,学习法规,是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法规,维护公平公正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