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远县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3月15日上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费者协会在阳光商业广场设立会场,隆重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县卫生、物价、住建、烟草、盐务等10余单位100余人参加了纪念活动,充分展示了去年有关执法单位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所做的努力与取得的成绩,县移动、供电、邮政、自来水厂、百大超市等企业以实物的形式在广场进行了形象宣传与展示。现场设立了宣传咨询台和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接受消费者咨询100人次,现场受理投诉3起,发放新《消法》单行本及相关材料5000余份,销毁假冒伪劣商品10万余元,受教育群众6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