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爱少年健康伸张正义维权
3月28日,定远县西卅店镇赵德文、刘燕夫妇手捧一面锦旗送到了定远县消协办公室,以表示衷心的感谢。
原来2013年8月12日中午,该镇五年级学生赵某在家中吃饭时,啤酒瓶发生爆炸,造成赵某左眼伤害,后经司法机构鉴定为八级伤残,为此赵某父母要求该啤酒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共计30万元,该啤酒厂以赵某不是消费者,而且啤酒发生爆炸是赵家人不当行为所致为由,拒绝赔偿,无奈,赵某于2014年2月向定远县消协投诉。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进行调查了解,并联系该啤酒的经销商和厂家代理商进行会面调解,经查实,赵某眼睛是被标有2005年“B”瓶包装的啤酒爆炸所伤,依据《产品质量法》和《消法》的规定,经过耐心的协调,啤酒厂同意赔偿医疗费、交通费、护理等费用计21万元,当事人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