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后,明光市消费者协会先后接到消费者投诉32件,举报3件,其中12315投诉举报热线接15件,现场受理投诉12件,上级转办8件。针对消费者投诉,该局心系群众,聚力维权,截止3月底,已完成全部投诉处理工作,调解率达100%,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 务实清廉”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一、热心受理,恒心调解。凤阳县某小学刘老师在明光市某房地产公司签订认购协议书时,售楼处承诺一周内可无条件退还定金。协议书签订第三天,刘老师因故决定放弃购房,索要定金却遭拒绝。该协会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气愤异常的刘老师,对刘老师的遭遇给予安慰。工作人员就定金一事多次联系房产公司,反复调解,最终,刘老师获退全部一万元定金。
二、细心讲解,耐心宣传。王女士2012年9月27日在明光市某超市购买了一支爱国者录音笔,单价299元,2013年11月录音笔出现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王女士要求免费维修,该超市不接受。今年3月15日,王女士投诉到明光市消费者协会,该局工作人员在查看购物、三包凭证时,发现该录音笔已超过质保期,王女士需付费维修。王女士表示不理解,工作人员遂当场拿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详细讲解相关法规条例,耐心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最终王女士认可了付费维修的调解。
三、虚心听取,诚心改正。消费者胡女士在明光市某美发店预存600元办理了一张VIP会员卡,后来又续存了800元,谁知2013年12月该美发店关门,而卡里尚有800元没用完。美发店负责人陈经理表示,胡女士可以到他新开的一家店重新预存办卡,胡女士不愿接受。明光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因“3.15”期间工作繁忙,疏忽大意,误将胡某填写的投诉书放在个人文件夹里。待胡某电话咨询处理进度时,该工作人员方才想起。该工作人员就疏忽大意导致延迟办理一事,向胡女士虚心承认错误,再三表示道歉。经调解,美发店陈经理同意胡女士预存800元加上先前的800元,按1600元算,同时给予胡女士在店消费全5折,胡女士表示十分满意。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为民维权没有终点,明光市消费者协会将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动力,以营造安全、放心、健康的消费环境为目标,振奋精神,卯足干劲,用心维权,为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做出更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