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完成此次培训任务,陈秘书长精心准备授课内容,包括课件内容和诸多案例等,授课内容重点分为两大部分,即:宣传新《消法》、与消费维权有关的内容。宣传新《消法》的部分,主要介绍了新《消法》的一些亮点,并结合很多典型案例进行以案说法,如:远程购物不能退货的商品范围,例举了网络消费存在的一些问题;在个人信息受保护内容方面,例举了当前消费者个人信息被滥用的问题;在精神损害可以索赔方面,例举了发生在我市某超市无辜怀疑消费者是小偷,并强行扣留、审问的案例。在宣传与消费维权有关的内容方面,侧重介绍了“定金与订金的区别”、预付款的风险、消协组织的作用和消费者投诉渠道等内容。 此次授课的指导思想是,通过宣传新《消法》,通过以案说法形式,让大家能够听的进去,听的明白,让大家感受到新《消法》将会为他们今后的生活带来很大的帮助,通过介绍消费维权知识,使他们在这个培训班中得到了新的知识,同时,也为这些普法骨干,回到各自岗位再次进行培训的时候提供了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