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进一步规范芜湖市餐饮行业服务行为,提高餐饮行业服务质量。经研究决定,芜湖市工商局、芜湖市消费者协会自
重点调查体验餐饮服务行业通过店堂告示、声明、格式条款、通知等方式“设置最低消费”、“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或以其他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本次调查主要针对餐饮企业是否设定最低消费额、是否允许自带酒水、是否积极引导消费者节约用餐,是否在显着位置张贴或摆放节约食物、杜绝浪费的宣传画或提示牌,菜单上是否准确标注菜量,是否按营养均衡的要求配置不同规格盛具,餐前是否引导适量点餐,餐后是否主动帮助打包,是否对节约用餐的消费者给予表扬和奖励等进行调查。
通过调查体验了解餐饮服务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是否存在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采取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办法,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督促餐饮服务企业依法整改到位,规范、守法经营,使人民群众基本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