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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不制冷 “举证倒置”助维权

2014-06-06   浏览:3415

典型案例

冰箱不制冷  “举证倒置”助维权

5月28日上午一上班铜陵市消协接到一位老先生的电话,这位老先生在电话里心情很急的样子,急匆匆地告诉我们:他本人姓查,三、四天前在淮河大道某大型超市购买了一台价值1290元的某品牌冰箱,使用发现冰箱不制冷,头一天放进去的一些食物,第二天发现已全部了,他及时去找过超市,要求解决,是该冰箱的导购员却要他自己联系厂家,可是厂家的电话一直打不通。情急之下,查先生拨通了铜陵市消协的电话,希望铜陵市消协能给予调解,将事情尽快解决。

铜陵市消协工作人员接完查先生的电话后,立即与该超市的许经理取得了联系,建议立即调查处理,尽快解决因为冰箱不制冷,而使得查先生一家的生活受到影响的问题

修改过后的新《消法》,于今年3月15日正式施行,其中“举证倒置”是其一大亮点,新《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电动机、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本案中,我们运用了“举证倒置”的处理方法,要求超市拿出相关证据。

最终,在查先生投诉的第三天,该超市就给予查先生更换了一款同品牌、同规格的冰箱。6月6日上午,市消协工作人员在向查先生家回访的时候,查先生的爱人在电话中高兴的说:现在这个冰箱没问题了,谢谢你们。

                     铜陵市消协    朱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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