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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山区消协2014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4-06-13   来源:花山区消协   作者:孙新洪   浏览:3397

花山区消协2014年度上半年工作总结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花山区消协根据市消协、区市监管局各项会议精神以“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为思想指导,促进区消协工作朝着创新、有序方向发展,以“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年主题为主线,大力宣传《消法》、《条例》,切实履行消协职能,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现将花山区消协上半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利用3.15国际消费者宣传日活动,加强消费者的消费意识
  3月15日上午,花山区消费者协会积极组织协调,联合区市监管局、区公安、区农委等多家部门,共同开展3.15纪念活动。今年3.15的主题是“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围绕主题花山区消协以及各分会分别在欧尚、大华广场等处设立宣传站点,宣传消费维权知识,解答消费者的消费疑问。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是我们消协工作的重头戏,责无旁贷的职责。
在活动现场,各部门分别结合各自职能,将各类假酒、假烟一一进行展示,同时还准备了详实的法律法规及识假辨假宣传资料,向过往群众进行发放。现场气氛热烈,群众们纷纷驻足,“如何辨别这个酒是假的?”,“日常消费应怎么保护自己?”等一个个问题,不断的向各部门干部进行咨询,干部们也结合日常监管实际,热情、详细的向群众们普及自我保护知识,告知他们要贯彻“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口号,在日常消费中注重查验各经营户经营资质和产品的包装标签,并及时索要保存相关票据,才能做到消费放心,维权有效,才能充分发挥消费维权第一人的身份,配合好各部门共同抓好消费安全工作。花山区消协的干部向前来咨询的消费者发放了宣传材料1000余份,并通过展板向广大群众宣传了近期查获的一些大案要案和消协日常工作中所作的努力。在消协台前,消协的工作人员,向消费者讲解了各种消费维权的知识,鼓励大家依靠法律手段,通过有效途径和方法解决各类消费纠纷。区消协现场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起,现场解决1起,另1起正在与有关部门联系,帮助消费者在最短的时间内给予解决。
  3月14日,沙塘市场监督管理所监管人员与花山社区工作人员来到解放路,定点宣传新《消法》。监管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向过往群众发放了大量的由花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花山区食安办、花山区消协编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手册、食品安全宣传材料、花山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等材料,向群众阐释了新《消法》的七大亮点和对于普通消费者的益处,使大家明明白白放心消费。整个宣传过程持续了2个小时,共发放相关宣传材料600余份。
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承国、市消协会长陈阳胜等一行,也来到了我区活动现场,对我区活动成效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我区如何更好的抓好消费维权工作,服务市场经济更好更快发展进行了具体的指导。
二、积极开展“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年主题活动
  年主题活动开展至今已有十八个年头了,从97年的年主题"讲诚信,反欺诈"到2014年的年主题"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一路走来,它反映了消协工作是和我国改革开放同步前进的。年主题的发布充分体现了消费群体的变化,中消协利用每年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这个平台向全国广大的消费人群、商家宣传维权理念。
花山区消协今年充分利用"3.15"这个特殊的日子,紧紧围绕"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年主题,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理念:在辖区内采取多种形式,对年主题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引导和凝聚社会力量。对全区个私商家、学校、社区、农村进行拉网式的大走访,并针对不同的消费群体采用不同的宣传方法,重点就年主题的深刻内涵展开座谈。在4月底区消协会同花山区市监局相关部门邀请消费、法律专家来区市监局进行宣讲"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年主题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参加学习的有各分会成员,个私商家代表、消费者代表及区内龙头企业代表。用这种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进行年主题宣传,很受消费者代表和商家欢迎,宣讲活动内容充实,时间短见效快,记得牢,印象深。
区消协利用年主题做到每天都是宣传日,把"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年主题的宣传当成2014年消协工作中重要一环,并贯彻到基层分会。使基层分会把年主题的宣传贯彻和其他工作一道并入硬性指标。区消协在4月初会同有关股所进行对食品及其它进行检查,深入到农贸市场,个体商店,重点宣讲"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年主题,引导消费者要提高科学消费观念,增强依法维权的意识,主动参与社会监督,努力争取自身权益,引导经营者要诚实守信、规范经营、勇于担当,自觉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为消费者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使"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年主题在辖区内人人皆知,人人都是"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年主题的义务宣传员。在年主题活动中,区消协打破常规,走过场,一阵风的旧模式,做到全面贯彻落实,畅通投诉渠道,并把年主题理念纳入到投诉调解工作中,把花山区消协的接待投诉调解工作推到一个新的高度。区消协将发挥社会力量,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发布消费警示,帮助消费者提高科学消费、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敦促行业企业自律,争取社会支持,共同促进消费维权工作。
三、增强维权责任,维护合法权益。
  上半年区消协共接待受理消费者投诉190余起,在规定的时间内100%给予解决,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余万元。在受理过程中区消协始终遵循全心全意为消费者着想,不论老人、小孩、投诉金额大小、只要投诉都在第一时间给消费者排忧解难,把受理过程当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过程,把接待、咨询的过程当作宣传国家法律、法规的过程,以人为本、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快速高效处理消费纠纷,受到消费者好评。
  消费者凤先生反映自己于2014年元月1日在湖东路上某电器店购买一台某品牌洗衣机价值8100元,元月3日送货安装,元月12日第一次洗用时,发现洗衣机正门面板左侧安装没到位,裂缝隙很大,挂勾脱落,元月13日找到该电器店,14日派人上门检查,商家意图给换个面门,拆下维修,凤先生不同意,凤先生认为刚购整体进口机就拆修,心中很不悦。于是投诉到花山区消协,要求换新机。 区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进行调查了解,经了解,凤先生反映情况属实,并约定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处理,工作人员依据《消法》之规定进行了调解,说明了法律赋予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应履行的义务,最后,由该厂家免费为消费者更换了一台相同规格、同型号的洗衣机。消费者杨女士于2013年10月中旬,在市区某手机商城购买了价值2750元的某品牌型号是7100手机,2014年2月18日,因锁键等故障原因,到手机售后服务中心报修,偶然发现手机型号是7105,与维修单型号不符,杨女士认为商家明显属于欺诈销售,要求商家给予退货,杨女士的要求商家均不予采纳,于是杨女士投诉到花山区消协,希望能给予帮助解决。花山区消协接到杨女士的投诉后,立即进行了受理并调查,一方面是杨女士证据充足,一方面是商家不予承认和不予配合处理。区消协工作人员多次与杨女士和商家进行沟通、联系、询问。此时,消协工作人员认为杨女士诉求是有道理的,在向商家宣传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同时,希望商家能够切实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实事求是的解决杨女士的投诉问题,该手机虽是品牌产品,但也必须遵循《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规定。最终,商家为杨女士做退货处理。
五、下半年工作打算
1、开展消费教育活动,对诚信承诺联盟企业开展培训等活动;
2、开展社会监督活动,按要求对诚信单位开展回访等活动;
3、进一步开展查询、建议、点评活动。
4、积极开展基层组织和队伍建设工作,组织义工(志愿者)开展活动。

 

                                                            花山区消协  
                                                              2014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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